北京2022年冬奧會和冬殘奧會(統稱冬奧會)將在北京市、河北省張家口市舉辦。為了保障冬奧會籌備和舉辦工作順利進行,北京市第十五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二次會議決定:
一、在冬奧會籌備、舉辦期間及延後期限內,市人民政府根據需要,在不與法律、行政法規相抵觸,不與本市地方性法規基本原則相違背的前提下,按照必要、適度、精準的原則,通過制定政府規章或者發佈決定的形式,在環境保護、公共安全、公共衛生、道路交通等方面規定臨時性行政措施並組織實施。
二、根據本決定制定的政府規章或者發佈的決定,依法報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備案。
本決定自公佈之日起施行,有效期限至冬奧會閉幕之日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