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務公開 > 政策公開 > 政策解讀

京津冀三地人大常委會同步作出決定 冬奧期間三地政府可依法出臺環保交通等臨時性行政措施

日期:2021-08-04 08:57    來源:北京日報

分享:
字號:        

  為了保障北京2022年冬奧會和冬殘奧會(以下統稱冬奧會)籌備和舉辦工作順利進行,日前,市十五屆人大常委會第三十二次會議作出決定,在冬奧會籌備、舉辦期間及延後期限內,市政府根據需要,在不與法律、行政法規相抵觸,不與本市地方性法規基本原則相違背的前提下,將按照必要、適度、精準的原則,通過制定政府規章或者發佈決定的形式,在環境保護、公共安全、公共衛生、道路交通等方面規定臨時性行政措施並組織實施。天津市、河北省人大常委會分別於日前同步作出相關決定。

  市人大常委會副主任張清介紹,冬奧會舉辦期間,處於我國北方地區冬春季節,正是空氣重污染天氣頻發的時候,保障賽會期間空氣品質的難度較大。同時,新冠肺炎疫情在國際範圍內還遠沒有結束,各國參賽人員入境、參加賽事活動,在疫情防控、公共安全、道路交通等方面存在更多的不確定性,對賽會舉辦地的服務保障工作提出了更大挑戰。三地人大常委會主動擔當,協同行動,運用立法的方式,為向世界奉獻一屆簡約、安全、精彩的奧運盛會提供法治保障。

  決定要求,根據決定制定的政府規章或者發佈的決定,需依法報市人大常委會備案。決定自公佈之日起施行,有效期限至冬奧會閉幕之日後十五日。張清表示,冬奧會的籌備和舉辦,離不開人民群眾的熱情支援和廣泛參與。為保證最大限度減少對群眾生産生活的影響,授權決定對授權期限作了明確規定。

  同時要求市政府根據本決定制定規章或者發佈決定,應當明確有效期限,及時、依法向社會公開,做到依法行政,盡可能取得人民群眾的理解和社會各方面的支援。

  此外,河北省的《決定》與京津兩市相比,除了共同在環境保護、公共安全、公共衛生和道路交通四個方面授權外,還根據河北省環京津的特殊區位、産業特點和張家口賽區及周邊地區的實際需要,增加了安全生産和城市市容管理兩個方面授權。

  “京津冀三地都承擔著冬奧會籌備和舉辦的相關任務,在為冬奧會提供法治保障上,三地肩負著共同的責任。”市人大常委會法制辦主任王榮梅説,三地在關鍵舉措上應當保持一致,同時也需要根據舉辦城市、非舉辦城市在法治保障方面的不同需求,靈活、適宜地作出符合本省、市情況的保障措施。這樣不僅有利於三地政府實現臨時管理措施精準發力,實現冬奧保障執法的協調一致,也有利於發揮協調協作機製作用,加強聯合執法。

您訪問的連結即將離開“首都之窗”門戶網站 是否繼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