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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主題分類] 商貿、海關、旅遊/其他
  2. [發文機構] 北京市石景山區人民政府辦公室
  3. [聯合發文單位]
  4. [實施日期] 2020-05-01
  5. [成文日期]
  6. [發文字號] 〔〕
  7. [廢止日期]
  8. [發佈日期] 2020-05-07
  9. [有效性]
  10. [文件來源] 政府公報 年 第期(總第期)

石景山區關於支援中小微企業應對疫情影響保持平穩發展的若干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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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為深入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於支援中小微企業發展的決策部署,根據疫情防控新形勢,進一步精準幫扶中小微企業解決經營困難,有序復工復産,在嚴格落實《進一步支援中小微企業應對疫情影響保持平穩發展若干措施》(京政辦發〔2020〕15號)的基礎上,結合本區實際,制定以下措施。

  一、鼓勵在區央企、市區所屬國有企業按照國家、北京市有關規定為中小微企業、個體工商戶減免房租。(責任單位:區國資委)

  支援標準

  承租京內區屬國有企業房産從事生産經營活動,按照政府要求堅持營業或依照防疫規定關閉停業且不裁員、少裁員的,免收3、4月份兩個月的租金。承租用於辦公用房的,3月和4月給予租金50%的減免。

  聯繫人:蔡婉妮 68882351

  二、對符合區域産業發展定位、未享受其他租金減免、依法合規經營但存在困難的區內中小微企業給予租金補貼,經認定後,按照1元/天/平方米標準給予支援,補貼時間為60天,金額最高不超過企業享受補貼期間租金總額的20%。(責任單位:區投促中心)

  支援對象

  1.在石景山區登記註冊並納稅的中小微企業(含個體工商戶)。

  2.自身及承租經營用房未享受國家、北京市及石景山區疫情期間租金減免補貼政策。

  3.符合石景山區發展定位,無違法、違規經營記錄。

  申報期限

  自《石景山區關於支援中小微企業應對疫情影響保持平穩發展的若干措施》發佈之日起,截止申報日期為2020年7月31日。

  申報材料

  1.房租補貼申請登記表;

  2.能夠證明房屋産權的材料複印件(加蓋産權人公章或産權人簽字);

  3.租賃雙方的房屋租賃合同複印件(加蓋公章);

  4.房租減免相關證明材料;

  5.租賃雙方營業執照複印件(加蓋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證複印件;

  6.承租方為個人的,提供承租人身份證複印件;

  7.租賃雙方承諾書,公開承諾未享受國家、北京市及石景山區疫情期間租金減免補貼,所有提供的材料真實、有效、合法,未騙取政府政策支援資金。所提供的承諾書將在政府官網進行公示,接受群眾監督舉報;

  8.疫情期間繳納房租的制式發票複印件(加蓋業主公章)。

  特別注意:原《石景山區關於共同應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支援企業發展的若干措施(暫行)》第四條,房租補貼截止日期為2020年4月30日,申報日期截止日期為2020年5月31日。

  聯繫人:劉子強、雷飛科 68681115

  三、對符合區域産業發展定位的區內中小微企業,經認定後,按照企業本年度實際支付貸款利息的50%給予貼息,單個企業最高貼息額度不超過100萬元。(責任單位:區金融辦)

  四、對通過政府性融資擔保機構獲得貸款,且符合區域産業發展定位的區內中小微企業,經認定後,按照本年度實際支付擔保費的50%給予補貼,單個企業最高補貼不超過50萬元。(責任單位:區金融辦)

  五、鼓勵銀行機構加大中小微企業服務力度,對給予10家以上區內中小微企業信用貸款支援,且貸款額度超過1000萬元的駐區銀行機構,按照貸款額度的0.5%給予獎勵,獎勵額度最高不超過50萬元。(責任單位:區金融辦)

  支援對象

  申報企業應當是在石景山區註冊,納稅不少於一年,按時歸還貸款本息,支付擔保費用,且無違法違規記錄的企業,其中:

  1.“政府性融資擔保機構”是指由各級政府出資設立,對石景山區註冊中小微企業執行2%以下優惠擔保費率的擔保、再擔保機構。

  2.“銀行機構”是指在石景山區註冊的商業銀行、政策性銀行。

  申報流程

  1.先付息(費)、後補貼。企業應當按照貸款合同約定按時歸還貸款、利息、擔保費後,向區金融辦提交申請材料。經審核屬實,區金融辦會同財政局審定通過後,發放補貼。

  2.先放貸、後獎勵。銀行機構應當在向區內中小微企業進行授信並實際放款後,按照實際放款額度、戶數為標準,向區金融辦提交申請材料。經審核屬實,區金融辦會同區財政局審定通過後,發放獎勵。

  3.針對直接參與疫情防控的企業,開闢政策兌現“綠色通道”,相關企業隨時申報政策兌現,按批次認定、按批次兌現。

  申報材料

  (一)貸款貼息、擔保補貼

  1.石景山區中小微企業貸款貼息、擔保補貼申請表(附件1)

  2.貸款合同、擔保合同複印件或掃描件

  3.支付利息、擔保費憑證及其他必要材料

  (二)銀行獎勵

  1.石景山區銀行服務中小微企業獎勵申請表(附件2)

  2.企業貸款合同複印件、明細表

  3.企業提款支付憑證及其他必要材料

  聯繫人:呼亞玲、楊 帆

  電 話:88699586、13671308587、18911180975

  郵 箱:jrbfwk@bjsjs.gov.cn

  網址:http://sjs.smeservice.com

  六、鼓勵創業投資機構對區內優質科技型中小微企業給予支援,對投資效果較好的創業投資機構,按照其實際獲得中關村示範區風險補貼資金的30%給予區級配套補貼,單個機構年度最高補貼不超過50萬元。(責任單位:園區管委會)

  支援對象

  創業投資機構是指在石景山區工商註冊和稅務登記的創業投資機構,符合條件的創業投資機構需在中關村示範區擬支援創業投資風險補貼資金到賬後30個工作日內向中關村科技園區石景山園管理委員會申報。

  申報材料

  1.統一社會信用代碼營業執照複印件;

  2.企業銀行開戶許可證複印件;

  3.由稅務局開具的《涉稅資訊查詢結果告知》

  4.獲得中關村管委會風險補貼資金的證明材料(包括公示資訊,資金到賬銀行回單等)

  5.被投資企業的營業執照原件及複印件;

  6.創投機構與被投資企業簽訂的《投資協議》複印件;

  7.被投資企業的入資憑證複印件;

  8.材料真實性聲明和無違法違規承諾。

  聯繫人:王震 68867526 郵箱:zpark_qfk@163.com

  七、對符合本區重點領域的企業,2020年5月6日至7月31日舉辦培訓且2020年2月至4月生産經營收入同比下降80%(含)以上的,可按照500元/人/20課時的標準給予企業補貼,最高補貼3000元,同時可按照每人1540元的標準給予企業臨時性崗位補貼。(責任單位: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

  支援對象

  在石景山區繳納社保的各類中小微企業。

  認定標準

  符合首都功能定位和區域發展規劃的科技創新、城市運作保障、生活性服務業等重點行業中小微參保企業。受疫情影響,2020年2-4月生産經營收入同比下降80%(含)以上的。

  聯繫人:耿 喆 68821326 郵箱:sjs_zyjnpx@163.com

  八、對疫情期間為區內中小微企業提供職業介紹服務的經營性人力資源服務企業,實現上崗人數超過50人(含)以上的,最高補助9萬元;實現本區戶籍人員上崗的,每上崗一人補助500元,最高補助10萬元。(責任單位: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

  支援對象

  依法取得市、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頒發的《人力資源服務許可證》,註冊地在石景山區,疫情防控期間為在“就業超市”急聘線上平台中發佈用工需求資訊的重點企業提供職業介紹服務,且推薦成功上崗人數達到一定規模或成功推薦石景山戶籍人員穩定就業的經營性人力資源服務機構。

  申報材料

  (一)一次性就業創業服務補助

  經營性人力資源服務機構選擇以下三種材料之一作為證明材料,通過申請系統提交(http://rsj.beijing.gov.cn/)。

  1.重點企業(或經營性人力資源服務機構)支付勞動者薪酬的證明(銀行帳單或勞務費支出明細表);

  2.重點企業(或經營性人力資源服務機構)與勞動者簽訂的勞務協議(紙質或電子合同);

  3.重點企業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並繳納社會保險,系統通過姓名和身份證號碼自動比對。

  (二)推薦上崗人員補助

  經營性人力資源服務機構需提供以下材料:

  1.中小微企業(或經營性人力資源服務機構)與勞動者簽訂的勞動合同複印件、為勞動者繳納的社會保險權益記錄

  2.勞動者戶口本複印件

  3.人力資源服務許可證副本複印件

  聯繫人:張曉燕 88706595 電子郵箱:sjs_rlzygzk@163.com

  九、落實《石景山區進一步促進新技術新産品(服務)本區落地的若干措施》,加快企業科技成果轉化和落地,加大應用場景開放力度,培育新興業態發展。(責任單位:區科委)

  聯繫人:崔海霞 88791352

  十、對帶動區域性消費增長起到示範作用的商業企業,給予一定獎勵或補貼;支援實體書店、影院等相關企業發展,支援企業開展商業演出、品牌活動,經認定後,給予一定資金支援;對在疫情防控期間直接生産防疫物資的企業,經認定後,按照貸款實際支付利息的100%給予補貼,並給予適當運營補助。(責任單位:區商務局、區文化和旅遊局、區文促中心、區經濟和信息化局、區金融辦)

  聯繫人:王建博(區商務局) 68607230

      李振平(區文旅局) 68607215

      崔立勳(區文促中心) 88699835

      趙 鵬(區經信局) 88699508

      呼亞玲(區金融辦) 88699586

  十一、對2020年新入區並在區內實際辦公、符合區域産業定位的中小微企業,經認定後,按照其本年度區級綜合經濟貢獻的100%給予發展支援補貼;搭建共用辦公空間平臺,支援孵化器、眾創空間、小微型企業創業創新示範基地等載體開放辦公空間、降低工位費用,經認定後,對2020年度新入區、符合區域産業定位的中小微企業工位購買費給予全額補貼。(責任單位:區投促中心、園區管委會)

  支援對象

  新入區企業包括在我區新註冊和區外遷入的企業,須符合我區産業定位,由相關行業主管單位認定;年度區級綜合經濟貢獻指企業繳納的企業所得稅和增值稅區級凈留存部分;孵化器、眾創空間和創業創新示範基地須經區級及以上科技主管部門或園區主管部門認定。符合條件的企業可于2021年1月向中關村科技園區石景山園管理委員會申報。

  申報材料

  1.統一社會信用代碼營業執照複印件;

  2.企業銀行開戶許可證複印件;

  3.企業入園申請表列印件;

  4.入園統計系統截屏列印件;

  5.由稅務局開具的《涉稅資訊查詢結果告知》涉稅資訊實繳時間: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按入庫期查詢);

  6.企業辦公用房租賃合同及支付房租證明材料(複印件),或者,企業與孵化器、眾創空間、小微型企業創業創新示範基地等簽訂的工位租賃協議和實際繳納的工位租賃費相關證明材料(複印件);

  7.材料真實性聲明和無違法違規承諾;

  8.區外遷入的企業,需提供市場監管局檔案中心出具的企業設立(變更)登記(備案)審核表。

  聯繫人:王 震(園區管委會) 68867526 郵箱:zpark_qfk@163.com

      張 悅(區投促中心) 68607288

  十二、設立區級企業商務洽談服務中心,提供商務洽談全鏈條服務;發展“網際網路+企業”,搭建線上辦公、遠端運營等智慧服務平臺;推動公共服務網路建設,為中小微企業提供定制公交等服務,增加公共服務供給能力。(責任單位:園區管委會、區文化和旅遊局)

  聯繫人:王 震(園區管委會) 68867526

      黃 傑(區文旅局) 68607157

  十三、充分發揮“北京僑夢苑”海外資源優勢,依託海外工作站點,為本區外貿企業及“走出去”企業提供相關海外事務代辦服務。(責任單位:區投促中心)

  聯繫人:宋華平 68607266

  十四、按規定為受疫情影響無法如期履行或不能履行國際貿易合同的企業出具不可抗力事實性證明;鼓勵律師行業為中小微企業提供優惠的仲裁調解、法律顧問等專業服務;加強困難職工幫扶,加大勞動糾紛協商、調解,妥善解決疫情期間勞動爭議和勞務糾紛。(責任單位:區投促中心、區司法局、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

  聯繫人:薛維平(燕京公證處) 68875084

      余 塵(北京合達律師事務所) 13801019263

      靳 謙(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 68863020

      李良枝(區投促中心) 68607245

  十五、深入推進企業“一對一”精準服務,全面加強精準政策及各項服務供給,及時回應企業訴求,優化落實“服務包”制度。(責任單位:全區各單位)

  聯繫人:侯淑霞(區投促中心) 68607242

  十六、符合石景山“1+3+1”(現代金融、科技服務、數字創意、新一代資訊技術、商務服務業)高精尖産業發展定位、在石景山區完成工商和稅務註冊的企業,以獨立法人或分公司形式設立、從事城市運作保障和生活性服務業的品牌連鎖店,可按照本措施有關條款向相應責任單位提出政策申請。已享受石景山區相關政策的,按照“從優不重復”原則實施。

  本措施自2020年5月1日起生效,由石景山區投促中心負責解釋。政策兌現細則和時間由各責任單位根據工作實際確定。《石景山區關於共同應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支援企業發展的若干措施(暫行)》(石政發〔2020〕3號)同時廢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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