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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主題分類] 財政、金融、審計/稅務
  2. [發文機構] 北京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委員會
  3. [聯合發文單位] 國家稅務總局北京市稅務局
  4. [實施日期]
  5. [成文日期] 2020-03-02
  6. [發文字號] 京規自發〔2020〕59號
  7. [廢止日期]
  8. [發佈日期] 2020-03-04
  9. [有效性]
  10. [文件來源] 政府公報 年 第期(總第期)

北京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委員會 國家稅務總局北京市稅務局關於企業間存量非住宅房屋交易登記全程網辦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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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規自發〔2020〕59號

市規劃自然資源委各分局、市登記中心,各區(地區)稅務局:

  為進一步優化營商環境,方便企業辦事,北京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委員會會同國家稅務總局北京市稅務局、北京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員會對“區塊鏈+不動産登記”應用場景中的“企業間存量非住宅不動産交易登記”場景進行優化,取消現場核驗環節,企業雙方無需到現場,從“最多跑一次”升級為“一次不用跑”,實現全程網辦。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辦理流程

  (一)賣方企業首先通過電子營業執照登錄,輸入産權證號選定交易房産,系統自動校驗賣方身份資訊與數據庫權利人身份資訊的一致性,校驗通過的,賣方填寫包括買方企業名稱和證件號碼等申請資訊,上傳承諾書(附件1)等申請材料,校驗不通過的,還需上傳營業執照變更證明;買方企業通過電子營業執照登錄,完善該筆業務內容;交易雙方線上核對不動産登記申請書內容,由賣方提交完成填報。

  上傳材料應為pdf格式,要求內容完整、頁面整齊、圖像清晰,解析度不低於300dpi。頁面中有紅頭或印章的紙質材料,應採用彩色模式進行掃描。

  若交易任一方為京外註冊企業,應先在不動産所在區稅務部門完成跨區稅源登記。

  (二)系統將提交的申請資訊同時推送給登記、稅務並行開展工作。

  稅務部門網上預審,核算應繳稅額,預審通過將核稅結果返回網上服務平臺後,系統發送繳稅短信給申請人,申請人及時完成網上繳稅,三個工作日內未完成網上繳稅的,系統將予以退件,併發送短信告知。預審不通過的,系統發送短信告知申請人修改業務重新提交。

  登記部門網上預審,登記人員通過業務數據共用獲取買賣雙方代理人身份證資訊,按照不動産登記相關規定進行預審。對於賣方企業登錄使用的證件號碼與取得不動産權利時不一致且系統校驗不通過的,由登記人員審核,審核無誤在登記系統中進行消費者變更。預審不通過的,系統發送短信告知申請人修改業務重新提交。

  (三)登記和稅務預審都通過的,登記人員在登簿環節選擇預審完成且繳稅完成的業務導入登記系統,從區塊鏈上拉取申請人繳稅資訊,按照不動産登記相關規定審核,通過後記載于登記簿,系統發送登記費繳納短信給申請人,同時,登記人員按照公示、公告模板(附件2)在市規劃自然資源委門戶網站不動産登記專欄"企業間存量非住宅不動産交易登記公示、公告"欄目公示登記內容,並公告原不動産權屬證書作廢。

  (四)申請人網上繳納不動産登記費後,可在手機端領取不動産登記電子證照及北京市非稅收入統一票據(電子),紙質産權證書通過郵政EMS到付送達。

  (五)業務辦結後,登記部門將相關電子材料進行歸檔。

  (六)辦理過程中的申請資訊、繳稅資訊、登記結果上鏈存證。

  二、辦理時限

  申請人于工作日當日16:00前完成填報並提交審核的,稅務部門與登記部門當日完成審核;申請人于當日完成網上繳稅且稅務部門于當日17:00前推送繳稅結果的,登記部門當日記載于登記簿;申請人于當日完成登記費網上繳納的,可于當日取得不動産登記電子證照及北京市非稅收入統一票據(電子)。

  申請人未于工作日當日16:00前完成填報並提交審核的,或繳稅結果未于當日17:00前推送登記系統的,辦理時限順延至下一工作日。

  三、上傳材料清單

  (一)房屋買賣合同。

  (二)買賣雙方承諾書。

  (三)買賣雙方授權委託書。

  (四)原權屬證書。

  (五)賣方原購房契稅完稅憑證。

  (六)賣方土地增值稅扣除項目憑證(可選)。

  1.原購房發票(若賣方申請以發票金額作為土地增值稅扣除項目金額,需上傳)。

  2.取得土地使用權所支付金額的票據、房地産評估機構按照重置成本法評定的房屋及建築物價格評估報告(含資訊審核表)、本次評估費用發票(若賣方申請提供評估報告作為土地增值稅扣除項目,需上傳)。

  (七)營業執照變更證明(若賣方登錄證件號碼與取得不動産權利時不一致且系統校驗未通過的,需上傳)。

  (八)若為研發、工業項目,或規劃用途為酒店、旅遊、文化、娛樂等産業項目及規劃用途為商業配套和其他商業服務等屬於居住配套商業服務設施的房屋,還需提交不動産所在區相關主管部門或園區管理部門出具的同意買受人購買或同意居住配套商業服務設施銷售的批准文件。

  特此通知。

北京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委員會

國家稅務總局北京市稅務局

2020年3月2日

  (聯繫人:確權登記處 郭開顏;聯繫電話:555945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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