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務公開 > 政策公開 > 政策文件
  1. [主題分類] 城鄉建設、環境保護/城鄉建設(含住房)
  2. [發文機構] 北京市人民政府辦公廳
  3. [聯合發文單位]
  4. [實施日期]
  5. [成文日期] 2020-03-11
  6. [發文字號] 京政辦發〔2020〕11號
  7. [廢止日期]
  8. [發佈日期] 2020-03-30
  9. [有效性]
  10. [文件來源] 政府公報 2020年 第18期(總第654期)

北京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北京市2020年棚戶區改造和環境整治任務》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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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政辦發〔2020〕11號

各區人民政府,市政府有關部門:

  《北京市2020年棚戶區改造和環境整治任務》已經市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並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落實總規,提升統籌發展水準。嚴格落實《北京城市總體規劃(2016年—2035年)》,堅決維護規劃的嚴肅性和權威性,將棚戶區改造與各區人口規劃、土地利用、産業發展一體考慮,同步規劃,統籌實施。

  二、嚴控成本,依法依規進行融資。各區政府要按照本市相關規定,嚴控補償範圍,嚴格補償標準,加強成本全過程管理、階段性分析和控制,切實降低徵收拆遷成本,依法依規融資,嚴禁新增政府隱性債務,嚴格棚改專項債券的發行審核、使用管理和監督,提高使用效益。

  三、轉變思路,強化項目全過程管理。認真做好項目徵收拆遷、安置房建設、土地供應等全過程管理,細化階段目標,分類指導、有序推進,推動項目順利收尾、群眾早日回遷。

  四、加強監管,抓好安全品質管理。各區政府、市有關部門要高度重視安全生産工作,認真履行監管責任,督促企業落實主體責任;加強勘察、設計、施工、驗收等全過程品質管理,建設優質精品工程,切實增強群眾的獲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五、市政府將棚戶區改造和環境整治任務列入2020年績效考核項目,其中徵收拆遷、安置房建設、土地供應情況將作為重點考核內容,各區年度任務完成情況應于年底前報市政府。

  附件:北京市2020年棚戶區改造和環境整治任務

北京市人民政府辦公廳

2020年3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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