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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主題分類] 城鄉建設、環境保護/城鄉建設(含住房)
  2. [發文機構] 北京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委員會
  3. [聯合發文單位] 北京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員會;北京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北京市經濟和信息化局;北京市財政局;北京市生態環境局;北京市水務局;北京市文物局;北京市園林綠化局;北京市政務服務管理局;北京市人民防空辦公室
  4. [實施日期]
  5. [成文日期] 2019-12-04
  6. [發文字號] 京規自發〔2019〕439號
  7. [廢止日期]
  8. [發佈日期] 2019-12-06
  9. [有效性]
  10. [文件來源] 政府公報 年 第期(總第期)

北京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委員會等部門關於印發《關於完善簡易低風險工程建設項目審批服務的意見》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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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規自發〔2019〕439號

各區政府,市政府各相關委、辦、局:

  經市政府同意,現將《關於完善簡易低風險工程建設項目審批服務的意見》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落實。

  特此通知。

  附件:關於完善簡易低風險工程建設項目審批服務的意見

北京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委員會

北京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員會

北京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北京市經濟和信息化局

北京市財政局

北京市生態環境局

北京市水務局

北京市文物局

北京市園林綠化局

北京市政務服務管理局

北京市人民防空辦公室

2019年12月4日


關於完善簡易低風險工程建設項目審批服務的意見

  為了完善《關於優化新建社會投資簡易低風險工程建設項目審批服務的若干規定》(京政辦發〔2019〕10號,以下簡稱《若干規定》),擴大改革受眾面,提升建築許可審批效率和服務品質,現結合本市實際作出補充規定如下:

  一、擴大簡易低風險項目適用範圍。將《若干規定》的適用範圍擴大至符合低風險等級,地上建築面積不大於10000平方米,建築高度不大於24米,功能單一、技術要求簡單的社會投資新建、改擴建項目及內部裝修項目(地下空間開發項目和特殊建設工程除外,詳見附件)。

  二、本意見所規定的建設項目,需要進行項目立項的,一律實行備案制,並納入簡易低風險"一站通"系統,建設單位在申請辦理建設工程規劃許可時,"一表式"申請辦理備案手續。

  三、列入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分類管理名錄北京市實施細化規定簡易低風險工程範圍的項目,免於辦理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相關手續。

  四、本意見所規定的建設項目,工程勘察工作通過政府購買服務的方式委託給符合資質要求的勘察單位完成,其中對於新建項目,工程勘察工作應在土地出讓前完成。

  五、取消內部裝修項目以及獨立單體地上建築面積小于5000平方米、且地下建築面積小于2000平方米的新建擴建房屋建築工程項目的施工圖審查,設計品質安全責任由設計人員承擔,政府部門進行事後監督檢查。

  六、本意見所規定的建設項目免於修建防空地下室,並免於繳納易地建設費,費用由政府承擔。

  七、制定和完善審查標準,按照"符合辦理要求的快速辦理,不符合辦理要求的要一次告知、快速退回"的原則,高效處理建設工程規劃許可申請。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辦理時限不超過5個工作日。

  八、內部裝修項目無需辦理工程規劃許可,建設單位可持相關材料在"一站通"系統直接申請辦理施工許可證。

  九、工程投資額在100萬元以下或建築面積在300平方米以下(含300平方米)的建築工程,無需辦理施工許可,工程監督機構不開展品質安全監督檢查、不對工程竣工驗收進行監督,僅需辦理工程規劃許可和不動産登記。建設單位辦理工程規劃許可後,即可開展施工;區規劃自然資源部門同步開展項目規劃建設全過程監督和服務,待項目竣工後,逕行完成規劃核驗工作,並將規劃核驗成果推送至系統。對於通過規劃驗收的,建設單位可據此申請辦理不動産登記。

  十、進一步簡化施工許可變更程式,除建設單位和施工單位變更應依法重新申領施工許可證外,施工許可其他內容的變更無需再申請和審批,只需通過系統及時告知發證機關。本意見範圍內的建設項目建築工程施工許可證辦理時限不超過3個工作日。

  十一、建設單位具備工程項目管理能力,能夠保證獨立承擔工程安全品質責任的,可以不聘用工程監理,實行自我管理模式,並代為履行監理職責。

  北京市建設監理協會定期發佈建設項目監理市場實際成交價格,引導監理市場健康有序發展。

  十二、建立健全本市工程項目風險矩陣,對納入工程品質安全監督範圍的建設項目,根據品質安全風險等級情況,工程監督機構在施工過程中開展差別化監管。按規定屬於品質安全低風險的建設項目,品質安全監督機構應當在施工過程中僅開展一次品質安全監督檢查。

  十三、本意見所規定的建設項目供排水接入工程實行"三零"服務,免於行政審批。

  十四、加強和改進規劃核驗工作。建立完善規劃核驗工作內部約束監督機制,規範落實規劃核驗全過程服務監督,確保以無打擾方式完成規劃驗收。

  十五、對於納入品質安全監督範圍的低風險建設項目,簡化驗收程式,整合建設單位組織的"四方驗收",規劃自然資源部門的規劃核驗、住建部門的消防驗收以及對工程竣工驗收的品質監督,實施聯合驗收。

  建設單位在簡易低風險"一站通"系統提交資料申請聯合驗收,驗收部門在平台中出具驗收意見,當涉及的各驗收事項全部合格或者通過的,應噹噹場列印工程竣工聯合驗收意見通知書並交付建設單位。市政公用服務企業在實體驗收時同步完成供水、排水、供電、燃氣等市政設施連通。

  十六、嚴格落實各區政府屬地主體責任制。各區政府要切實承擔改革的主體責任,發揮屬地優勢,全面統籌協調,積極組織並持續推進簡易低風險工程建設項目全流程案例形成,確保各項改革措施落地。

  附件:簡易低風險工程建設項目清單

附件:簡易低風險工程建設項目清單.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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