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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主題分類] 綜合政務/應急管理
  2. [發文機構] 北京市人民政府辦公廳
  3. [聯合發文單位]
  4. [實施日期]
  5. [成文日期] 2019-09-26
  6. [發文字號] 京政辦發〔2019〕17號
  7. [廢止日期]
  8. [發佈日期] 2019-10-16
  9. [有效性]
  10. [文件來源] 政府公報 2019年 第37期(總第625期)

北京市人民政府辦公廳印發《關於推進城市安全發展的實施意見》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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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政辦發〔2019〕17號

各區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辦、局,各市屬機構:

  經市政府同意,現將《關於推進城市安全發展的實施意見》印發給你們,請結合實際認真貫徹落實。

北京市人民政府辦公廳

2019年9月26日


關於推進城市安全發展的實施意見

  為深入貫徹落實《中共中央辦公廳 國務院辦公廳印發〈關於推進城市安全發展的意見〉的通知》精神,結合本市實際,提出如下實施意見。

  一、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對北京重要講話精神,準確把握首都城市戰略定位,牢固樹立安全發展理念,強化安全紅線意識,推進安全生産領域改革發展,落實完善城市運作管理的安全生産責任制,大力實施源頭治理、基礎提升、精細監管三項行動,科學構建法規標準、預防雙控、廣域防災、應急救援四個體系,切實強化社會化服務支撐和科技文化支撐,加快實施城市安全發展重點工程,努力建設綜合性、全方位、系統化的城市安全發展體系,不斷提高城市安全保障水準,為建設國際一流的和諧宜居之都提供堅強保障。

  (二)工作目標。到2020年,全市城市安全發展體系框架基本形成,城市安全發展取得明顯進展,完成首批國家安全發展示範城市創建。到2025年,形成具有首都特色的城市安全發展體系,國家安全發展示範城市創建實現全覆蓋。到2035年,全市城市安全發展體系更加完善,安全文明程度顯著提升,形成系統性、現代化的城市安全保障體系。

  二、主要任務

  (一)實施源頭治理行動

  1.科學制定規劃。堅持安全發展理念,依據《北京城市總體規劃(2016年-2035年)》,嚴密細緻制定本市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及城市綜合防災減災、地質災害防治、防震減災、排水防澇、防洪、安全生産、消防、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綜合管廊建設等專項規劃,嚴格落實專家論證制度。依法施行建設項目實施前安全評估論證工作。(責任單位:市規劃自然資源委、市發展改革委、市應急局、市地震局、市水務局、市消防救援總隊、市交通委、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市住房城鄉建設委等,各區政府)

  2.加快重點産業安全改造升級。嚴格執行並適時修訂新增産業的禁止和限制目錄。完善高危行業企業退城入園、搬遷改造和退出轉産扶持獎勵政策。全市煤炭開採行業于2020年底前全部退出。引導金屬非金屬礦山有序關閉退出,大力加強尾礦綜合利用,積極實施尾礦庫銷庫。引導、支援企業自主開展安全生産標準化建設,提高安全管理水準。(責任單位:市應急局、市發展改革委、市經濟和信息化局、北京煤礦安全監察局、市規劃自然資源委、市生態環境局等,各區政府)

  (二)實施基礎提升行動

  3.加強基礎設施安全管理。嚴格城市供水、供電、供熱、供氣、排水防澇和污水、污泥、垃圾處理等基礎設施建設、運營過程中的安全監管。加強城市軌道交通、公交車、客運車輛、校車、危險化學品運輸車輛、物流貨運和郵政快遞運輸車輛日常運作的安全監管。科學設置道路交通安全設施,完善大型橋梁隧道、高風險公路路段的安全監測系統和安全防護、避險設施。強化地下穿越工程監測預警和地下管線設施隱患探測,嚴防路面塌陷下沉事故。加強棚戶區、城中村、危舊房改造過程中的安全監管,嚴格治理違法建設。完善城市管網資訊共用和安全防護機制,防範發生外力施工破壞管線事故。(責任單位:市城市管理委、市住房城鄉建設委、市生態環境局、市交通委、市規劃自然資源委、市水務局、市城管執法局、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市地震局等,各區政府)

  (三)實施精細監管行動

  4.健全安全監管體制。結合機構改革新形勢、新要求,合理調整執法隊伍種類和結構,加強安全生産基層執法力量。完善“三城一區”、産業園區、風景名勝區等各類功能區的安全生産監管體制,健全安全生産監管機構,配備相應人員力量。理順“低慢小”飛行器、新型燃料、餐飲場所、房屋裝飾裝修、未納入施工許可管理的建築施工等行業領域安全監管職責,落實安全監督檢查責任。(責任單位:市應急局、市經濟和信息化局、市公安局、民航華北地區管理局、市商務局、市住房城鄉建設委等,各區政府)

  5.嚴格規範監督執法。實行“雙隨機、一公開”行政執法方式,嚴格執法程式,加強精準執法,加大執法檢查和行政處罰力度。加強執法監督和巡查考核,完善執法人員崗位責任制和考核機制。完善安全生産行政執法和刑事司法銜接制度。(責任單位:市應急局、市公安局等,各區政府)

  (四)健全法規標準體系

  6.加強城市安全法規規章建設。健全安全生産法規立改廢釋工作協調機制。加快推動《北京市安全生産條例》《北京市燃氣管理條例》修訂工作,積極推進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職業病防治、供熱管理、瓶裝液化石油氣供應使用管理等立法工作,逐步形成完善的城市安全法規規章體系。(責任單位:市應急局、市城市管理委、市衛生健康委、市司法局等)

  7.完善城市安全地方標準體系。制定重大危險源監控、有限空間作業等領域安全技術標準,到2020年底前完成89項安全生産地方標準制定工作。完善城市高層建築、大型綜合體、綜合交通樞紐、橋梁隧道、管線管廊、道路交通、軌道交通、排水防澇等的技術標準,提高安全和應急設施的標準要求,增強抵禦事故風險、保障安全運作的能力。(責任單位:市應急局、市市場監管局、市住房城鄉建設委、市交通委、市城市管理委、市水務局、市地震局、市消防救援總隊等)

  (五)完善預防雙控體系

  8.健全安全風險防控體系。完善城市安全風險評估機制,定期開展城市安全風險辨識評估,編制城市安全風險白皮書。明確風險管控的責任部門和單位,健全重大安全風險聯防聯控機制。完善城市重大危險源辨識、申報、登記、監管制度,建立管理檔案和動態管理數據庫。研究制定重大安全風險“一票否決”的管理辦法。(責任單位:市應急局等,各區政府)

  9.完善隱患排查治理體系。督促生産經營單位落實《北京市生産安全事故隱患排查治理辦法》,強化對隱患排查治理制度落實情況的監督檢查。深入推進城市安全隱患治理行動,持續開展企業隱患排查標準清單編制工作。健全隱患排查治理長效機制,嚴格實施重大隱患掛牌督辦制度。(責任單位:市應急局、市消防救援總隊、市交通委、市住房城鄉建設委、市城市管理委、市市場監管局、市商務局、市文化和旅遊局、市體育局、市人防辦等,各區政府)

  (六)構建廣域防災體系

  10.提升城市災害監測預警能力。建立健全災害監測預警評估機制,重點對極端惡劣天氣、洪澇、地質災害、森林火災、地震等突發事件進行監測。加強輻射源安全監管,強化廢舊放射源及放射性廢物和危險廢棄物收運、轉運、處置等重點環節的環境風險監控。強化供氣、供電、供熱、給水、排水、通信、交通等城市運作領域安全監測,推進城市生命線系統預警控制自動化。(責任單位:市應急局、市氣象局、市地震局、市消防救援總隊、市公安局、市規劃自然資源委、市水務局、市生態環境局、市城市管理委、市交通委、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市通信管理局等,各區政府)

  11.提高城市災害防治能力。加強人員密集區、鐵路公路幹道沿線、橋梁隧道、大型項目等區域地質災害的防控工作。加大城市活動斷層探測工作力度,完善老舊建築安全排查鑒定與危房治理機制,對老舊房屋開展抗震鑒定和風險排查,全力做好老舊房屋加固工作。開展積水點易澇區治理,推進海綿城市建設。(責任單位:市應急局、市規劃自然資源委、市交通委、市住房城鄉建設委、市地震局、市水務局等,各區政府)

  (七)健全應急救援體系

  12.健全應急救援工作機制。完善城市應急救援資訊共用、多部門協同預警和響應處置、綜合災害協同應對等機制,形成市、區、街道(鄉鎮)三級應急救援體系。強化京津冀地區應急救援合作,健全突發事件協同應對和聯合指揮、應急資源合作共用等機制,提升跨區域聯動能力。完善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定期開展應急演練。積極推進重點行業領域巨災情景構建,科學提升城市應急救援能力。(責任單位:市應急局、市消防救援總隊、市氣象局、市地震局等,各區政府)

  13.加強應急救援基地和隊伍建設。推進應急産業示範基地建設,健全示範基地發展狀況定期評估機制。建立完善應急救援技術服務制度,重點加強危險化學品相對集中區域的應急救援能力建設。強化消防救援隊伍能力建設,按照鄉鎮消防隊建設標準要求推進鄉鎮專職消防隊建設,推動重點企業建立專職消防隊。適度擴大森林火災救援隊伍數量和規模,建立航空救援力量,提升應急裝備保障水準。(責任單位:市應急局、市消防救援總隊、市園林綠化局、市經濟和信息化局等,各區政府)

  14.嚴格應急設備設施和物資儲備管理。健全應急物資儲備調用機制,加強應急救援裝備設施安全使用培訓。做好水、電、油、氣等生命線戰略資源應急儲備的安全保障。建立重大活動常態化運作應急服務保障機制,強化應急狀態下交通管制、警戒、疏散等防範措施。(責任單位:市應急局、市糧食和物資儲備局、市城市管理委、市交通委、市水務局、市公安局、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市消防救援總隊、市商務局等,各區政府)

  (八)強化社會化服務支撐

  15.提升安全專業技術服務力量。完善政府購買安全生産服務指導目錄,通過政府購買服務等方式,支援和培育一批具有專業綜合服務能力的技術服務品牌機構。引導和支援具有安全技術、管理和人才優勢的高等學校、科研院所、行業協會等開展安全生産社會化服務工作。積極培育、孵化防災減災領域各專業類型的社會組織,組建多方參與的社會化防災減災救災新格局。大力實施安全生産責任保險,突出事故預防功能。(責任單位:市應急局、市經濟和信息化局、市金融監管局、市財政局等,各區政府)

  16.構建安全生産和消防安全信用體系。完善安全生産和消防安全領域聯合懲戒“黑名單”、聯合激勵“紅名單”管理工作機制,完善信用資訊歸集記錄製度,引導推動信用狀況等級評定和信用分類監管,積極營造“失信懲戒、守信激勵”的社會氛圍。(責任單位:市應急局、市消防救援總隊、市經濟和信息化局等,各區政府)

  (九)強化科技文化支撐

  17.強化科技引領。開展事故原因分析、預防理論研究和關鍵技術裝備研發。出臺安全科技成果轉化和産業化指導意見,明確安全生産重大科技成果推廣範圍和産業發展方向。制定安全科技裝備發展推廣目錄,積極推廣應用先進的安全技術和産品。升級城市放射性廢物庫以及劇毒、易制爆危險化學品庫等安全保衛設施。建立城市安全智庫、知識庫、數據庫、案例庫,健全輔助決策機制。(責任單位:市應急局、市經濟和信息化局、市發展改革委、市科委、市生態環境局、市公安局、市消防救援總隊等,各區政府)

  18.加強安全宣傳教育。融合推動安全文化示範企業、應急管理示範單位、青年安全示範崗建設。研究利用疏解騰退的工業廠區,改造建設集安全培訓、宣傳教育功能于一體的具有首都特色的安全文化體驗基地、場館。加強中小學安全教育,定期組織開展校園安全演練,不斷提高師生防範安全事故的意識和能力。充分利用移動電視、數字廣播、網路社交平臺等新媒體,不斷加大安全生産、消防安全宣傳力度,大力促進安全文化建設,營造良好輿論氛圍。(責任單位:市應急局、市教委、市消防救援總隊、市廣播電視局等,各區政府)

  (十)實施城市安全發展重點工程

  19.結合首都實際,大力實施城區鐵路平交道口立交化改造、消防安全設施建設、地下綜合管廊建設、電動車及電動自行車充電網路建設、安全生産執法檢查效能提升、安全生産地方標準落地、城市安全風險管控、基層應急救援能力提升、綜合應急資訊平臺建設等重點工程,有力推進城市安全發展各項工作落實落地。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本市城市安全發展工作由市安全生産委員會統一組織,市安全生産委員會辦公室負責推動落實,各區政府、各部門和各單位負責組織實施。要切實加強組織領導,明確工作推進的時間表和路線圖,形成高效運轉的工作機制,確保各項任務和重點工程順利實施。

  (二)強化資金保障。建立城市安全發展工作資金保障機制,對開展國家安全發展示範城市創建的重點地區予以資金支援。各區政府要加大對重點任務、重點工程的資金投入力度,充分調動社會資源,全力做好安全發展示範城市創建工作。

  (三)健全考核評估機制。將城市安全發展工作情況納入本市安全生産考核。研究建立首都城市安全發展評估指標體系,動態評估各區安全發展狀況。對獲得“國家安全發展示範城市”稱號的區予以通報表揚。

  附件:城市安全發展重點工程


附件

城市安全發展重點工程

  一、城區鐵路平交道口立交化改造工程

  推進城區鐵路平交道口立交化改造,消除人員密集區域鐵路平交道口,完善行人過街安全設施。(責任單位:市交通委、市規劃自然資源委等,相關區政府)

  二、消防安全設施建設工程

  推進特勤、普通、小型和微型消防站以及消防水源等消防安全設施建設。制定市政消防設施建設維護管理規定、市政消防水源管理辦法,加強消防安全設施的日常管理和維護。(責任單位:市消防救援總隊、市水務局等,各區政府)

  三、地下綜合管廊建設工程

  依據規劃,因地制宜統籌推進城市新區、各類園區、成片開發區域以及棚戶區改造、保障性住房建設、老城更新等項目的地下綜合管廊建設。建立地下綜合管廊工程品質終身責任永久性標牌制度,完善運營管理維護制度。(責任單位:市城市管理委、市住房城鄉建設委、市規劃自然資源委、市發展改革委等,各區政府)

  四、電動車及電動自行車充電網路建設工程

  研究制定推進電動車充電設施建設管理的政策措施。加快充電基礎設施建設,在具備條件的物流園區、産業園區、大型商業購物中心、農貿批發市場、旅遊景區等建設集中式充電樁和快速充電樁。(責任單位:市城市管理委、市住房城鄉建設委、市交通委、市規劃自然資源委等,各區政府)充分利用自行車存放處或已有設施,分類推進電動自行車集中停放場所和充電設施建設。(責任單位:各區政府)

  五、安全生産執法檢查效能提升工程

  健全安全生産聯合執法工作機制。完善行業領域安全生産執法標準,規範執法檢查流程,加強安全生産執法裝備配備,推廣使用執法資訊系統,實現執法全過程記錄,持續提升執法檢查水準。開展安全監管執法教育培訓。定期對執法效果進行評估,強化執法措施落實。(責任單位:市應急局等,各區政府)

  六、安全生産地方標準落地工程

  制定併發布89項安全生産地方標準,同步出臺標準宣貫方案,並開展全行業全地區的宣傳推廣。建立健全標準更新追蹤機制,綜合利用行政許可、行政執法、安全生産標準化評審等手段,對標準實施效果進行評價。(責任單位:市應急局、市市場監管局等,各區政府)

  七、城市安全風險管控工程

  推進交通、建築施工、市政、商務、體育、文化旅遊、園林綠化、工業、危險化學品等重點行業領域安全風險評估全覆蓋,實現安全風險分級管控。對重點人員密集場所、安全風險較高的大型群眾性活動開展安全風險評估,健全大客流監測預警和應急管控處置機制。(責任單位:市應急局、市交通委、市住房城鄉建設委、市城市管理委、市水務局、市商務局、市體育局、市文化和旅遊局、市園林綠化局、市公安局等,各區政府)

  八、基層應急救援能力提升工程

  推動緊急救援志願服務站建設,強化運作管理和服務。完善應急志願者招募和管理機制,推進應急志願者隊伍建設。推行高層建築消防安全經理人或樓長制度,推動社區及消防安全重點單位等建立志願消防隊。推廣建設綜合減災示範社區、安全社區,建設完善應急避難場所。(責任單位:市應急局、市消防救援總隊等,各區政府)

  九、綜合應急資訊平臺建設工程

  完善應急管理應用平臺和應急管理數據庫,利用物聯網、航空遙感、視頻識別、移動互聯等技術統籌推動感知網路建設。建立安全生産、應急救援、消防安全、防災減災救災等數據資源開放共用機制,完成系統整合和數據中心建設,綜合應用大數據技術實現城市應急管理的系統化、智慧化。(責任單位:市應急局、市消防救援總隊、市經濟和信息化局等,各區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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