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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數字經濟促進條例》解讀

日期:2022-12-14 08:53    來源:北京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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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市數字經濟促進條例》已由北京市第十五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四十五次會議于2022年11月25日通過,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

  數字經濟,是指以數據資源為關鍵要素,以現代資訊網路為主要載體,以資訊通信技術融合應用、全要素數字化轉型為重要推動力,促進公平與效率更加統一的新經濟形態。發展數字經濟目前已成為國家戰略。數字經濟事關國家發展大局,正在成為新時代經濟轉型升級的重要引擎和關鍵力量,發展數字經濟是把握新一輪科技革命和産業變革新機遇的戰略選擇。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視數字經濟發展,出臺了《關於加快建設全球數字經濟標桿城市的實施方案》等促進政策。

  2021年底,市人大常委會主任會議通過數字經濟促進條例立項論證。條例以習近平總書記關於建設科技強國、網路強國、數字中國、做強做優做大我國數字經濟等講話精神為指導,目的是為“五子聯動”推動北京高品質發展、加快建設全球數字經濟標桿城市提供法治保障。為確保立法時效,建立了立法工作專班,發揮提前介入、專班推進、雙組長制的法規調研起草機製作用,由市委市政府和市人大主管領導擔任雙組長,多次就立項、起草、重點問題等開展調度工作。為了加快立法進程,市人大常委會決定由原計劃9月一審改為7月一審。為提升立法品質,踐行民主立法要求,通過常委會機關網站向社會徵求意見,書面徵求各區人大常委會意見,就條例重點內容以問卷形式徵求了市、區、鄉鎮三級人大代表意見,重點研究了市委轉交的市政協協商意見,徵求了市人大法治建設顧問意見,多次座談、實地調研徵求政府部門和相關企業、中介機構意見。

  條例在以下幾個重點方面作出了規定:

  一、著力夯實數字經濟發展的物質和技術基礎

  數字基礎設施是經濟社會發展的資訊“大動脈”。條例一是規定加快資訊網路基礎設施建設。支援建設新一代高速固定寬頻和行動通訊網路、衛星網際網路、量子通信等網路基礎設施,推動建設感知物聯網和車路協同基礎設施。二是推進算力基礎設施建設。促進數據、算力、演算法和開發平臺一體化融合發展。三是加強新技術基礎設施建設。統籌推進人工智慧、區塊鏈、大數據等新技術基礎設施建設,支援建設通用演算法、底層技術、軟硬體開源等共性平臺。

  數據是數字經濟發展的“血液”。條例規定了數據匯集、利用、開放、交易和數據要素收益分配等方面內容。一是強化高品質數據資源供給。建立統一的公共數據資源目錄,公共機構向市級大數據平臺匯聚數據;建立全市公共數據共用機制,推動公共數據和相關業務系統互聯互通;採取多種方式向社會開放公共數據,鼓勵單位和個人依法開放非公共數據,促進數據融合創新。二是創新數據要素開發利用機制。設立公共數據專區,探索設立公共數據特定區域,建設公共數據開放創新基地等,促進數據應用。三是加快數據要素市場化流通。單位和個人對其合法正當收集的數據,所形成的數據産品和數據服務的相關權益受法律保護;探索數據資産定價機制;支援在依法設立的數據交易機構開展數據交易活動。

  二、立法探索做強做優做大數字經濟的北京方法

  條例以數字産業化發展和産業數字化改造,推動數字經濟和實體經濟融合發展。

  條例規定加快推動數字産業化。一是增強關鍵技術創新能力。支援數字産業基礎研究和關鍵核心技術攻關,提升基礎軟硬體、核心元器件、關鍵基礎材料和生産裝備的供給水準。二是提升核心産業競爭力。支援建設開源社區、開源平臺和開源項目等。三是加快培育新業態新模式。支援安全産業和平臺經濟發展;鼓勵數字經濟業態創新,支援自動駕駛、網際網路醫院、知識生産産業發展,支援數字經濟産業園區建設,推動數字貿易高品質發展。

  條例要求推進産業數字化轉型。一是建立健全安全保障體系和産業生態。支援産業網際網路平臺整合産業資源,提供遠端協作、線上設計、線上行銷等創新服務。二是加快企業數字化轉型升級。鼓勵國有企業樹立全面數字化轉型的行業標桿,推動中小企業數字化轉型和創新創業。三是全面深化重點産業數字化轉型。推動工業、金融、傳統商業、農業農村、文化等方面的數字化、網路化、智慧化發展。

  三、確保經濟發展成果惠及民生、造福人民美好生活

  一是推進智慧城市建設,推進數字政務“一網通辦”、城市運作“一網統管”、各級決策“一網慧治”,促進政府智慧履職,深化數據賦能基層治理,民眾便利辦事。

  二是促進場景開放,引導市場主體參與智慧城市建設;強調數字無障礙建設、提升民眾數字素養和技能等,彌合數字經濟鴻溝,使數字經濟發展機會可得、成果可及。

  三是完善平臺企業自我治理和政府治理,健全數據安全管理和個人隱私保護,確保數字經濟發展安全有序。

  四、強化數字經濟安全、確保數字經濟行穩致遠

  一是提升數據安全保障水準。建立健全數據安全工作協調機制,採取措施強化監測預警和應急處置;開展數據處理活動應當建立數據治理和合規運營制度。

  二是增強網路安全防護能力。對關鍵資訊基礎設施實行重點保護,構建安全風險聯防聯控機制,採取措施監測、防禦、處置網路安全風險。

  三是切實有效防範各類風險。建立健全平臺經濟治理規則和監管方式,鼓勵平臺企業建立爭議線上解決機制和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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