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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市出臺政策促進農村勞動力就業參保 招用符合條件農村勞動力每年補貼2.44萬元

日期:2021-09-17 08:50    來源:北京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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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每招用一名符合條件的農村勞動力,將給予企業3-5年的補貼,包括崗位補貼和社會保險補貼,每年共約2.44萬元。為促進本市農村勞動力充分就業、穩定就業,積極參加職工社會保險,日前,市就業工作領導小組印發《關於促進本市農村勞動力就業參保若干措施》。

  《若干措施》提出了6個方面共計13條具體舉措。

  支援企業穩定擴大就業參保規模。一方面是強化在崗農村勞動力培訓,進一步提升就業能力,實現農民向産業工人的轉化;另一方面是強化企業招用政策引導,對招用符合條件農村勞動力的企業給予3-5年的補貼,包括崗位補貼和社會保險補貼,每年共約2.44萬元。

  促進農村勞動力在鄉村産業就業參保。通過培育壯大一産企業、發展農村新産業新業態、組建新型集體林場等,實現農村勞動力就近就地就業參保。一方面,扶持鄉村就業載體,擴大用人單位招用補貼政策範圍,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和農民合作社招用農村勞動力,符合條件的可申請享受3-5年崗位補貼和社會保險補貼;另一方面是扶持鄉鎮新企業,鄉鎮新註冊經營的企業招用本區農村勞動力,可申請最長5年的崗位補貼和社會保險補貼。

  推動農村勞動力在公共服務崗位就業參保。鼓勵政府購買服務崗位吸納農村勞動力,在海淀、平谷、密雲等全市13個涉農區統籌使用本區公共服務崗位的基礎上,拿出環衛、公交、地鐵等保障城市運轉服務的城市公共服務崗位招用農村勞動力,鼓勵引導生態涵養等農村地區勞動力轉移就業。

  規範農村勞動力在鄉村公益性崗位就業參保。整合優化本市非全日制鄉村公益性崗位,實施精細化就業服務和政策幫扶,試點非全日制崗位托底安置,逐步解決在鄉村公益性崗位就業人員參保率低的問題。重點是進行“兩個探索”,一方面是探索將部分現有鄉村非全日制崗位整合優化為全日制崗位,按規定簽合同、發工資、上保險,解決農民增收和參保問題;另一方面是探索利用非全日制崗位托底安置農村就業困難人員,有效拓展鄉村托底安置崗位的範圍和種類。

  引導農村勞動力多途徑就業參保。加大對農村勞動力在農村非全日制靈活就業的服務力度,調動他們參加職工社保的積極性。重點開展“兩個試點”,一方面,對於通過農民合作社等一産用工單位實現靈活就業的農村勞動力,試點給予3-5年的靈活就業社會保險補貼;另一方面,針對農村勞動力因繳費年限不足、無法享受職工養老保險待遇問題,試點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延期繳費補貼,支援達到法定退休年齡但累計繳費不足最低繳費年限的農村勞動力選擇延期繳費,鼓勵農村勞動力個人在用人單位延繳職工養老保險並享受待遇。

  鼓勵農村勞動力創業帶動就業。通過支援農村創新創業基地建設、實施農村創新創業人才培訓等措施,推動農村勞動力返鄉、下鄉創業並帶動就業,參加職工社會保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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