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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版入住養老機構補助《實施辦法》出臺 困境家庭服務對象入住最高月補3600元

日期:2020-10-29 08:28    來源:北京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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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市困境家庭服務對象入住養老機構補助實施辦法》(以下簡稱《實施辦法》)于日前出臺。根據《實施辦法》,本市將進一步強化養老“兜底”,為困境家庭服務對象入住養老機構掃除“經濟障礙”。其中規定,困境家庭服務對象入住養老機構最高將享受每人每月3600元的補助。

  享受補貼人群範圍擴大

  新調整的《實施辦法》共21條,2021年1月正式落地實施。據了解,市民政局在2016年就曾出臺過困境家庭服務對象相關補助的實施辦法。相比四年前,此次出臺的《實施辦法》對入住養老機構可享受補貼的覆蓋面有所擴展。

  根據新的《實施辦法》,困境家庭服務對像是指具有本市戶籍的困難群體,包括:城鄉特困老年人或重度殘疾人;低保家庭中的失能、失智老年人或高齡老年人、重度殘疾人;低收入家庭中的失能、失智老年人或高齡老年人、重度殘疾人;計劃生育特殊家庭中的失能、失智老年人或年滿70周歲的老年人(含其重殘的獨生子女);未享受城鄉特困供養、低保、低收入待遇家庭中的重度殘疾人(以下簡稱其他重度殘疾人)。

  補助金額明顯上調

  據了解,新的《實施辦法》對困境老人的扶持力度更大,補助金額均有顯著提升。其中,城鄉特困服務對象在給予城鄉特困人員救助供養經費的基礎上,市區兩級財政將按照每人每月2000元予以補助。《實施辦法》規定,城鄉特困服務對象入住養老機構的,優先使用特困人員救助供養經費。

  低保家庭服務對象,市區兩級財政按照每人每月3600元予以補助。低收入家庭服務對象,市區兩級財政按照每人每月2800元予以補助。計劃生育特殊家庭服務對象,市區兩級財政按照每人每月2800元予以補助。其他重度殘疾人,市區兩級財政按照每人每月1200元予以補助。其他重度殘疾人與其失能、失智、高齡或重度殘疾的父母共同入住養老機構的,每名服務對象均按照其他重度殘疾人服務對象補助標準上浮30%執行。

  《實施辦法》還特別規定,養老機構收費價格低於本辦法規定補助標準的,按照所入住養老機構的實際收費價格予以補助。

  申請入住補貼程式大大簡化

  根據新的《實施辦法》,為困境家庭服務對象提供服務的機構,應為養老服務品質等級評定二星級及以上的養老機構。服務對象可根據自身身體狀況、經濟狀況及居住狀況,在全市範圍內選擇符合條件的養老機構入住,且優先入住符合條件的公辦養老機構。

  市民政局相關負責人介紹,《實施辦法》的落地,為困境家庭服務對象提供了“用得上、住得起”的普惠性基本養老服務,較好解決了困境家庭服務對象“住不起、住不進”養老機構的心理顧慮。

  《實施辦法》進一步簡化了入住補貼的申請程式,困境家庭服務對象申請入住補貼,將採取“系統受理、網上審批”的方式辦理。服務對象入住養老機構,由選定好的養老機構作為申請人,登錄北京市社會福利服務管理平臺進行申請,福利平臺自動受理,審核通過後,自動生成政府補貼額度和個人支付額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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