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全面強化穩就業舉措,應對當前新冠肺炎疫情對就業創業造成的影響,發揮創業擔保貸款貼息資金在支援復工復産、創業就業中的作用,市財政局聯合市人力社保局、中國人民銀行營業管理部,共同對我市創業擔保貸款政策進行“升級”,對創業擔保貸款貼息政策的支援範圍、進入門檻、展期要求、利率和利息分擔、申請程式等方面予以完善,更好支援創業就業,全力做好穩就業工作。
“擴範圍”:擴大政策覆蓋範圍
一是將個人創業擔保貸款對象擴大為本市戶籍各類創業人員。二是符合條件的網路約車平臺的專職司機可申請個人創業擔保貸款;符合條件的計程車、網約車企業等可申請小微企業創業擔保貸款;已享受創業擔保貸款貼息政策且已按時還清貸款的個人,在疫情期間出現經營困難的,可再次申請創業擔保貸款。
“降門檻”:降低企業申請門檻
一是對於個人借款人合夥創業或組織起來共同創業的,合夥人符合個人借款人條件即可申請貸款及財政貼息。二是對於小微企業創業擔保貸款,降低企業當年新招用符合條件人員數量達企業現有在職職工人數的比例限制。
“提額度”:提高貸款額度
——符合條件的個人借款人最高可申請30萬元的創業擔保貸款;符合條件的個人借款人合夥創業的,可根據合夥創業人數適當提高貸款額度,提高額度不超過符合條件個人貸款總額度的10%,且貸款總額最高不超過200萬元。
——符合條件的小微企業借款人可根據企業實際需求和經營狀況與擔保公司協商確定貸款額度,最高不超過300萬元。
——本市戶籍人員在本市、天津市、河北省行政區域內註冊經營的,可申請個人創業小額便捷貸款,貸款額度由15萬元提高到20萬元。
“延期限”:合理延長貸款期限
對已發放的個人創業擔保貸款,借款人患新冠肺炎的,可允許展期,展期期限原則上不超過1年,展期期間財政給予正常貼息。
“降利率”:降低利率水準
轄內金融機構新發放創業擔保貸款利率應適當下降,貸款利率上限不超過LPR+50BP。具體貸款利率由經辦銀行根據借款人和借款企業的經營狀況、信用情況等與借款人和借款企業協商確定。
“簡程式”:提高服務效率
借款人資格認定原則上應在7個工作日內完成,擔保機構盡職調查應在3個工作日內完成,金融機構貸款受理至發放應在5個工作日內完成。對不符合條件的,應在5個工作日內通知申請人並説明原因,一次性告知需補充完善的手續和資料。
“降條件”:擴大免除反擔保範圍
對符合條件的合同期滿鄉村振興協理員、畢業兩年內未就業的高校畢業生、低收入家庭成員及就業困難人員申請的個人創業擔保貸款,新發放的20萬元及以下的個人創業擔保貸款,以及北京市創業孵化示範基地推薦的在孵企業,獲得市級以上榮譽稱號或在市級以上部門舉辦的創業創新大賽中獲獎的創業人員、創業項目、創業企業,經金融機構評估認定的信用小微企業、商戶、農戶,經營穩定守信的二次創業者等特定群體,原則上取消反擔保。
為切實發揮創業擔保貸款貼息資金在支援復工復産、創業就業中的作用,財政部門將做好擔保基金、財政貼息和獎補資金的管理工作,明確對擔保基金來源和補償機制,強化考核和監督檢查,發揮好獎補資金激勵作用,確保貼息、獎補資金及時撥付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