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制定背景
為保證本市供電可靠性和提高供電服務水準,基於國家供電可靠性管理的相關法律法規及電網供電恢復時間、供電服務等基本供電指標。
二、主要內容
(一)本細則規定了針對電力公司供電可靠性指標的管制方式、統計方法及獎懲標準。
(二)本細則涉及的供電可靠性指標,是經國家能源監管部門審核、確認和發佈的。
(三)本細則涉及的供電可靠性指標統計方法,按照國家能源局發佈的《供電系統供電可靠性評價規程 第1部分:通用要求》(DL/T836.1-2016,以下簡稱"DL/T836.1-2016")執行,並符合美國電氣電子工程師學會發佈的《配電可靠性指數IEEE指南》(IEEE 1366-2012,以下簡稱"IEEE 1366-2012")標準。
(四)本細則根據電力公司每一年度系統平均停電時間(SAIDI)指標表現,按照以下標準進行獎勵和懲罰。
(五)系統平均停電時間(SAIDI)計算方法參照DL/T836.1-2016執行,具體如下:
統計期間,時間按照年度總小時數計算。
(六)在計算系統平均停電時間(SAIDI)時,以下供電中斷情況應免於計算在內:
1.該中斷持續少於3分鐘;
2.用戶提出或用戶內部原因引起的供電中斷事件;
3.該供電中斷事件經政府監管機構認定,符合IEEE 1366-2012標準內定義的"重大事件日"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