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運河上萬舟駢集

日期:2018-01-18 09:39    來源:北京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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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為京杭大運河南來之船的終點,歷史上通州曾是最重要的皇家碼頭。每到開春後,運河上南來的糧船便日漸繁多,從堤岸南望,各類船隻帆檣如林,見頭不見尾,僅裝卸貨物的船隻每年就達3萬餘艘,形成了獨特的通州八景之一——萬舟駢集。

  顯赫的運糧主角兒——漕船

  漕船是運河上數量最多也是最重要的一類。漕船每年從南方運糧達400萬石(1石約合59公斤)。據宋應星的《天工開物》記載,初期一艘大型漕船可裝糧近2000石,但因運河水淺,一般裝糧500石左右。滿載的重船中間豎立着兩根桅檣,風帆鼓脹,魚貫逆流前行;回程的空船則卷帆抽舵,順水南行。漕船頭尾都有專門的浮雕雄獅標記,其他船看了都要讓道。每年第一批漕船到達的日子為開漕節,官吏客商、船工百姓共同慶祝,熱鬧非凡。

  明代漕船數量多於清代,為一萬到一萬二千隻,清代為六千到一萬隻。一般每船有漕兵10人掌舵揚帆。盛時押運漕糧的衛所官軍與水手達十到十二萬人,這些運軍與水手的收入除了政府發給的行月糧食外,還通過販賣漕船夾帶的一些土特産來獲得。後來運軍為多裝載商貨,私自將漕船加長,承載量達到3000石,超載的漕船隻能勉強通過運河閘座,並且經常因超重而擱淺漂流。

  由於通州以下運河河道水淺處很多,滿載的大型漕船很容易觸底擱淺,因此,在通惠河(裏河)和北運河(外河)上都有一類必須使用的小型漕船,叫作“剝船”,專門分載轉運大船的貨物或漕糧。據記載,明萬曆七年(1579年)時,北運河所用的剝船有200隻;明嘉靖七年(1528年)重新疏浚了通惠河後,由外河轉運裏河的漕糧都採用搬糧過閘的方式,因而也設置了往返兩道水閘之間的剝船。剝船上不用軍士,而是由船戶使用篙或櫓行船,並由政府經紀統一管理。到了清代乾隆和嘉慶初期,因河道壅塞狀況日益惡化,剝船數量激增至1500隻,而且每只剝船都需要配置拖曳縴夫15名。

  朝廷每年都對一定數量的漕船進行更換或者維修。遇到江河漂流和戰爭破壞這兩種情況,漕船會發生較大數量的損失。漂流的主要原因是,漕船在大江大河段航行時,往往會因風浪沉沒;戰爭的破壞性更大,如明末後金軍隊入關,以及清後期的太平天國起義等,都曾切斷了運河交通。隨着運河淤塞、戰亂頻繁、管理失控情況的加劇,漕船缺額數目也越來越大,漕船修造制度日趨崩潰,最終在清末被海輪、火車等先進交通工具取代。

  豪華的皇船和威風的官船

  運河上裝飾最為豪華、製作最為精美的船隻,是專門供皇家使用的大黃船和小黃船,這些皇家船隻用作皇帝出巡或者到南方徵購皇宮御用的物品,如瓷器、海鮮、珍珠等。大黃船運載量在400料左右,小黃船100到200料之間(1料約合60公斤)。通州以前在運河最北端灣內曾有黃船塢,專門用於停泊大小黃船。皇家用船中還有一類是速度較快的快馬船,既可作為裝載進貢器物的運輸船,也常常用作傳遞官方資訊的哨船。

  政府官船可説是五花八門。外形最具特色的就是瓜皮小艇,這種船是通州坐糧廳稅科官員文書稽查徵稅的標識小船。小船艙棚居中,用兩層竹片交搭為半圓形作龍骨,中間夾布或席,形似半個大西瓜扣在船上,故而俗稱“瓜皮小艇”。小艇一般配備兩位篙夫,小巧玲瓏,能夠輕便地穿行在各種船隻當中,威風凜凜,不可一世。

  每當漕船接近通州的時候,押運官、領運官就開始沿途盜賣糧米,或者轉賣隨船夾帶的土特産,因而常常發生淺水處爭航不讓導致漕船慢行的情況。為防止漕糧交納延誤,這時就會有通州坐糧廳的漕糧官員乘船順水而下,沿途查驗督促來自全國各地的漕運船隊,指揮暫泊,甚至一直到天津督催。這些監督漕運的官員乘坐的小型巡船和大型座船,常常放開船帆,劃得飛快,畢現驕橫跋扈之態。

  專門供坐糧廳舍人乘坐的稱為驗糧小舟,平時停泊在石壩樓前,一望見南來的漕船,便飛快地劃過去。舍人手捧着驗糧托盤,坐在敞艙中,趾高氣揚,因為查驗漕糧是否合格的權柄掌握在他們手中。他們將取驗的糧米盛在尾艙內,再飛速地返回送到驗糧樓上,請廳丞、監察御史等官員查驗。

  還有一種比較特殊的官船,叫作“使節船”。明清政府與海外各國的聯繫比較密切,日本、朝鮮、南亞各國往往會派遣大量的人員或者商人到中國進貢、朝拜、經商,他們乘坐朝廷的使節船前往北京面見皇帝,如明代南亞蘇祿國王與朝鮮人崔溥入京都是坐的此類船隻。

  由政府管理的船隻還有一類是專門維繫運河正常運轉的功能船隻。這類船隻大多是民工役夫的工作用船,多的是辛苦勞作,少的是威風之氣。常見的功能船有用於疏通沉沙壅塞、拓寬拓深河道的垡船,幫助遲來船隻破冰返程的打凌船,用於堵住水流打樁築壩的戧樁船,還有就是救援擱淺船隻的撈淺船和救生所用的紅船。

  不計其數的民用船隻

  明清時期,運河上的民船、商船、貨船等民用船隻不可勝計。明代官員李東陽在《重修呂梁洪記》中寫道:“東南漕運歲百餘萬艘,使船往來無虛日,民船賈舶多不可籍數。”

  這些非官方船隻一般由民間自行打造,運載量不如漕船,但裝載的貨物卻紛繁複雜,既包括糧食、水果、棉花,也包括瓷器、絲綢、布匹、雜貨等。南來北往的船隻將匯集的南方貨品、文化、人才轉輸到京師,又把都城發展起來的文化傳播到東南各地,大大刺激了運河沿線城市的興起與繁榮。

  商船開拔後,必須在沿線各地設置的鈔關交納稅收,並接受朝廷戶部官員的監查,以防止食鹽等違禁物品的走私。當時因商船與民船在運河上航行時常會遭受漕運軍丁與鈔關胥吏的勒索,所以很多船戶在起航時會招攬赴任或旅行的官員坐船,以尋求庇護,官員不但不用付船費,而且還可以得到船主的銀兩。

  每到船閘河段,民船與商船都要給朝廷的漕船、快馬船等讓路。到達通州後,船主可將所攜帶貨物到岸發售,而隨乘的官員則需要雇騾馬或者轎子前去北京。貨物賣完以後,船主再採購一批北方物品,照舊尋覓一位南下的官員庇護自己。

  民用船隻中還有數不清的客船、驛船、花船,還有船幫組織押運的明堂船,而大小木筏和漁船的數量更多,式樣也更加繁雜,正是這些數不清的船隻成就了通州古運河上廣博而深邃的船文化。(孫宇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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