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公司不是独立法人 可以认定为小微企业吗?

日期:2024-01-10 14:55    来源: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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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咨询内容:您好,请问分公司不是独立法人,可以认定为小微企业吗?认定依据是什么?谢谢!

  答复内容:尊敬的留言人您好,市场监管部门小微企业库划型标准按照《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金融业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执行,依据企业登记系统有关数据、年报数据及市场监管总局《小微企业判定标准》(GS46-2018)由系统自动判定入库。(具体可参考《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标准(2017)》(国统字〔2017〕213号),查询路径为“全国个体私营经济发展服务网”——首页下拉点击进入“其他服务”——点击查看“小微企业划型标准”——点击查看“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标准”)。如果对该企业的小微企业判断结果有疑问,请咨询该企业所在辖区的登记机关。非常感谢您对市场监管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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