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内容:向北京市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办公室申请注册为依托单位,需要具备哪些条件?
回复内容:本市行政区域内的高等院校、科学研究机构、医院、企业以及从事科学研究的其他组织具备下列条件的,可以向基金办申请注册为依托单位:
(1)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依法成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具备完善的财务和资产管理制度;
(3)具有专门的科研管理机构和科研管理制度;
(4)具有从事基础研究活动能力,具备为科学技术人员从事基础研究提供条件能力,从事研究开发活动人员占机构总人数的比例应不低于10%;
(5)涉及企业的,原则上还应为国家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
(6)涉及中国人民解放军、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等所属从事科学研究的单位,参照上述条件执行。
特别提示:不受理政府机关、行业协会、社会团体等单位的注册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