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造业(14)食品制造业

日期:2020-09-17 10:56    来源: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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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止新建和扩建(保障城市基本运行的食品制造除外,为连锁餐饮、超市、便利店提供主食、副食、调料等配送的中央厨房和食品制造除外,符合卫生规范的现场制作类经营及营养食品制造中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除外,现有企业向本市开发区和产业园区内转移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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