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记告知承诺制度适用于哪些市场主体登记?

日期:2020-02-27 14:54    来源: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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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咨询内容:登记告知承诺制度适用于哪些市场主体登记?

  回复内容:适用的市场主体包括公司、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个体工商户、非公司企业法人、来华从事经营活动的外国(地区)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以及企业分支机构。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登记参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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