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作社减少股东,注册资金不变。如何操作?

日期:2019-12-30 14:49    来源: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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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咨询内容:合作社减少股东,注册资金不变。如何操作?

  回复内容:农民专业合作社因成员发生变更,使农民成员低于法定比例的,应当自事由发生之日起6个月内采取吸收新的农民成员入社等方式使农民成员达到法定比例。

  农民专业合作社成员变更备案应提交:

  1.《农民专业合作社变更登记申请书(分支机构变更登记申请书)》(法定代表人签署并加盖合作社公章);

  2. 修改后的成员名册(法定代表人签署);

  3. 新成员的身份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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