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税务部门联合惩戒的对象是D级纳税人吗?

日期:2021-07-19 13:55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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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资讯内容:请问税务部门联合惩戒的对象是D级纳税人吗?

  答复内容:目前,国家税务总局等34个部门联合签署了《关于对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实施联合惩戒措施的合作备忘录(2016版)》(发改财金〔2016〕2798号),联合惩戒的对象是各级税务机关公布的重大税收违法案件信息中所列明的当事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的纳税信用将判为D级。所以,税务部门的联合惩戒对象,并不是所有D级纳税人,只是其中违法违规行为较为严重的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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