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多跑一次”办税指引轻松学之“经营所得个人所得税年度申报”

日期:2021-08-27 10:04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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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办税事项“最多跑一次”是指纳税人办理指定范围内事项,在资料完整且符合法定受理条件的前提下,最多只需要到税务机关跑一次。

  目前,北京市税务局有174项业务属于“最多跑一次”清单范围。

办税事项“最多跑一次”清单扫码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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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申请条件

  纳税人取得经营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成本、费用以及损失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按年计算个人所得税。纳税人在取得所得的次年3月31日前填报《个人所得税经营所得纳税申报表(B表)》及其他相关资料,向经营管理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汇算清缴。

  企业在年度中间合并、分立、终止时,个人独资企业投资者、合伙企业个人合伙人、承包承租经营在停止生产经营之日起60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当期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

  2.办理材料

办理材料

  3.办理渠道

  (1)办税服务厅(场所)

  各区(地区)办税服务厅地址,详见办税地图:

  http://beijing.chinatax.gov.cn/bjsat/mapNew/mapNew.html

  (2)自然人电子税务局

  https://etax.chinatax.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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