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集2020年第二批北京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服务券服务商及服务产品的通知

日期:2020-09-16 10:30    来源: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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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促进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发展的指导意见》(工信部企业〔2013〕264号)及《关于推进北京市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发展的指导意见》(京经信发〔2019〕86号)相关文件要求,我局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为本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提供指定服务产品的第二批“专精特新”服务券服务商(以下简称“服务券服务商”),具体通知如下:

  一、服务对象

  北京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

  二、服务范围

  (一)创新服务。重点支持技术咨询、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服务和产品设计、软件检测、工业级打样及敏捷制造等科技成果转化服务。

  (二)知识产权服务。重点支持商标、专利、著作权等代理申报、交易运营及诉讼等服务。

  (三)信息化服务。重点支持面向企业的生产、管理、营销等IaaS、PaaS、SaaS等云服务,以及企业数字化诊断、系统解决方案、产品和服务。

  (四)管理咨询。重点支持企业经营诊断发展战略、人力资源、市场营销、安全管理等管理咨询服务。

  (五)人才与培训服务。重点支持提升企业运营管理水平、专业技术能力,企业家能力的高端培训服务。重点支持人力资源外包服务,支持企业获取互联网人力资源招聘服务。

  (六)市场开拓服务。重点支持为中小企业开展企业品牌咨询服务、新媒体推广服务、网络营销推广,及为中小企业拓宽市场渠道、参与国内外经济技术交流与推介服务。参加国际或国内省部级展览展示活动,

  (七)投融资服务。重点支持为中小企业提供信用征集与评价、上市辅导、融资信息对接等服务。

  (八)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发展所需要的其他高端服务。

  三、申报条件

  1、在北京市内工商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成立时间两年以上(含两年)。

  2、具有较强的专业化服务能力及相关资质,拥有与业务经营范围和业务发展能力相适应的专业服务团队和技术人员。服务人员不得少于20人。

  3、企业提交的服务企业名单中,以线上服务产品为主的服务商,上年度服务本市中小企业不少于500家,以线下服务产品为主的服务商,上年度服务本市中小企业不少于100家。

  4、经营和信用状况良好,近3年在行业经营、环境污染、纳税、诚信等方面无严重失信行为记录,未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5、深刻理解和把握企业的服务需求及存在问题,为企业提供技术成熟、已商业化的服务产品和解决方案。企业提交的服务企业满意度调研问卷和满意度分析报告显示,用户满意度在90%以上。

  四、申报要求

  各服务机构根据以上条件自愿申报,在报名截止时间前登录:http://allinone.smebj.cn/jq/91081615.aspx填写申报材料。我局将委托第三方机构和专家进行评审,综合衡量确定服务产品及其机构名单并公示。

  申报时间:2020年9月15日-9月21日

  咨询电话:82176953、82176970、82176996

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2020年9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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