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力社保局:参保企业社保费2月12日自动被扣除的可申请退费

日期:2020-02-13 16:59    来源: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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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应对疫情,此前北京市人力社保局已经向社会公布,将所有参保企业1月、2月应缴社会保险费征收期延长至3月底,企业可以根据情况,选择按时缴纳或延期至3月底缴纳。

  2月12日是企业社保缴纳日,部分企业对银行账户被自动扣缴社保费感到困惑。有的企业2月12日已经被自动扣缴了社保费,但他们急需这笔资金来周转,渡过当前资金的困难。

  2月13日,在北京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新闻发布会上,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新闻发言人陆晓播表示,需要退费的企业,可以在2月17日以后登录北京市社会保障网上服务平台进行相关退费手续办理。

  对于这类情况,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新闻发言人陆晓播表示,需要退费的企业可在2月17日以后登录北京市社会保障网上服务平台,选择新开设的“我要申请退回缴费”这样一个通道,点击按照要求申请退回已扣掉的社保费,市人力社保局将尽快将这笔费用退回到参保单位的账户,并且,3月份也不再自动扣缴其社保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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