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政发[2014]36号
依据《北京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规定》,市政府决定:2014年亚太经济合作组织领导人非正式会议欢迎晚宴及预演期间,在本市五环路内指定地点燃放烟花。
特此公告。
北京市人民政府
2014年11月4日
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2014年亚太经济合作组织领导人非正式会议欢迎晚宴及预演期间燃放烟花的公告
京政发[2014]36号
依据《北京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规定》,市政府决定:2014年亚太经济合作组织领导人非正式会议欢迎晚宴及预演期间,在本市五环路内指定地点燃放烟花。
特此公告。
北京市人民政府
2014年1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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