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政发[2011]11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市属机构:
经2011年2月16日北京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定:
任命姜沛民为北京市教育委员会主任。
免去刘利民的北京市教育委员会主任职务。
任命池维生为北京市民族事务委员会(北京市宗教事务局)主任(局长)。
免去申建军的北京市民族事务委员会(北京市宗教事务局)主任(局长)职务。
任命刘志为北京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主任。
免去邓行舟的北京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主任职务。
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姜沛民等6名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京政发[2011]11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市属机构:
经2011年2月16日北京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定:
任命姜沛民为北京市教育委员会主任。
免去刘利民的北京市教育委员会主任职务。
任命池维生为北京市民族事务委员会(北京市宗教事务局)主任(局长)。
免去申建军的北京市民族事务委员会(北京市宗教事务局)主任(局长)职务。
任命刘志为北京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主任。
免去邓行舟的北京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主任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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