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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发文字号] 京政发〔2011〕68号
  2. [发布日期] 2012-07-13
  3. [有效性]

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2010年度北京市科学技术奖励的决定

京政发[2011]68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市属机构:
  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加快实施“科技北京”行动计划,推进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营造创新环境,发挥科技在创新型城市建设中的作用,促进形成科技创新、文化创新“双轮驱动”发展格局,市政府决定,对在发展首都科技事业、促进首都经济社会发展中取得突出成绩的科技人员和组织予以奖励。
  根据《北京市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市政府令第222号)的规定,决定授予由北京交通大学、北京市地铁运营有限公司等单位共同完成的“基于通信的城轨列车运行控制系统关键技术及其应用”等29项科技成果为北京市科学技术奖一等奖;决定授予由中国科学院光电研究院、北京中视中科光电技术有限公司共同完成的“超大屏幕激光数码影院技术研究”等55项科技成果为北京市科学技术奖二等奖;决定授予由北大先行科技产业有限公司与北京大学共同完成的“磷酸铁锂产业化技术及其生产线建设”等141项科技成果为北京市科学技术奖三等奖。
  全市科技工作者要以获奖者为榜样,继续发扬求真务实、勇于创新的科学精神,大力推进自主创新,为推进“人文北京、科技北京、绿色北京”战略和中国特色世界城市建设做出更大贡献。




                          

 二〇一一年十一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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