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政发[2012]32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市属机构:
经2012年9月28日北京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定:
任命张工为北京市副市长。
北京市人民政府
2012年10月17日
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张工同志任职的通知
京政发[2012]32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市属机构:
经2012年9月28日北京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定:
任命张工为北京市副市长。
北京市人民政府
2012年10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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