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政发[2006]23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市属机构:
经2006年7月28日北京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定:
任命卢彦为北京市商务局局长。
免去李昭的北京市商务局局长职务。
二〇〇六年八月七日
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卢彦李昭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京政发[2006]23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市属机构:
经2006年7月28日北京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定:
任命卢彦为北京市商务局局长。
免去李昭的北京市商务局局长职务。
二〇〇六年八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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