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政发[2004]15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市属机构:
经2004年4月20日北京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决定:
任命吉林为北京市副市长。
二○○四年四月二十二日
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吉林同志任职的通知
京政发[2004]15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市属机构:
经2004年4月20日北京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决定:
任命吉林为北京市副市长。
二○○四年四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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