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政发[1993]29号
市计划委员会:
你委《关于与内蒙古自治区进一步开展融资协作的请示》([1993]京计财字第703号)收悉。
经研究,同意市资金平衡领导小组办公室与内蒙古自治区基本建设咨询投资公司就本市向内蒙古自治区提供一亿元资金,内蒙古自治区向本市提供有色金属材料事签定的经济合作协议书,请会同有关部门认真落实。
1993年6月21日
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与内蒙古自治区开展融资协作的批复
京政发[1993]29号
市计划委员会:
你委《关于与内蒙古自治区进一步开展融资协作的请示》([1993]京计财字第703号)收悉。
经研究,同意市资金平衡领导小组办公室与内蒙古自治区基本建设咨询投资公司就本市向内蒙古自治区提供一亿元资金,内蒙古自治区向本市提供有色金属材料事签定的经济合作协议书,请会同有关部门认真落实。
1993年6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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