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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发文字号] 京政发〔2005〕13号
  2. [发布日期] 2005-07-26
  3. [有效性]

北京市人民政府批转市民政局关于建立本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调整机制意见的通知

京政发[2005]13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市属机构:

      市民政局《关于建立本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调整机制的意见》已经第85次市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批转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并组织实施。

      建立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调整机制,对进一步完善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具有重要意义。各级政府要进一步加强基础工作,掌握本地区居民家庭收入情况和生活状况,强化动态管理,使最低生活保障政策真正落实到位。

二〇〇五年七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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