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政发[1994]48号
为隆重庆祝第六届远东及南太平洋地区残疾人运动会(简称第六届远南运动会)在北京举行,依据《北京市关于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规定》,市人民政府决定:在1994年9月4日晚20:00第六届远南运动会开幕式上燃放礼花。燃放地点:北京工人体育场西侧、北京工人体育馆北侧、朝阳区三里屯第一小学;燃放时间约8分钟。
希望广大市民遵守法规,自觉维护公共秩序,注意安全,确保第六届远南运动会开幕式安全、顺利举行。
特此公告。
1994年9月29日
1994年京政发48号
京政发[1994]48号
为隆重庆祝第六届远东及南太平洋地区残疾人运动会(简称第六届远南运动会)在北京举行,依据《北京市关于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规定》,市人民政府决定:在1994年9月4日晚20:00第六届远南运动会开幕式上燃放礼花。燃放地点:北京工人体育场西侧、北京工人体育馆北侧、朝阳区三里屯第一小学;燃放时间约8分钟。
希望广大市民遵守法规,自觉维护公共秩序,注意安全,确保第六届远南运动会开幕式安全、顺利举行。
特此公告。
1994年9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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