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政发[1999]41号
为隆重、热烈庆祝澳门回归祖国,依据《北京市关于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规定》,市人民政府决定:1999年12月19日晚11时30分至1999年12月20日零时5分在天安门广场燃放礼花。
希望广大市民遵守法规,自觉维护公共秩序,注意安全,确保庆祝澳门回归祖国活动安全、顺利举行。
特此公告。
北京市人民政府
一九九九年十二月十六日
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庆祝澳门回归祖国燃放礼花的公告
京政发[1999]41号
为隆重、热烈庆祝澳门回归祖国,依据《北京市关于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规定》,市人民政府决定:1999年12月19日晚11时30分至1999年12月20日零时5分在天安门广场燃放礼花。
希望广大市民遵守法规,自觉维护公共秩序,注意安全,确保庆祝澳门回归祖国活动安全、顺利举行。
特此公告。
北京市人民政府
一九九九年十二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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