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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发文字号] 京政发〔1999〕2号
  2. [发布日期] 1999-01-12
  3. [有效性]

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关闭非法和布局不合理煤矿有关问题的通知

京政发[1999]2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市属机构:

  改革开放以来,本市各类煤矿发展很快,为供应首都市民生活用煤,帮助山区人民脱贫致富,支援国家经济建设,做出了很大贡献,但也存在着盲目发展、滥采乱挖、破坏和浪费资源以及伤亡事故多等问题。为合理开发利用和保护煤炭资源,规范煤炭生产、经营秩序,实现煤炭产需基本平衡,搞好安全生产,促进煤炭工业和地区经济健康发展,根据《国务院关于关闭非法和布局不合理煤矿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发[1998]43号)精神,现就本市关闭非法和布局不合理煤矿,压减煤炭产量(以下简称关井压产)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关井压产的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国发[1998]43号文件精神,以《中华人民共和国煤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等法律及相关法规为依据,调整煤炭生产布局,规范煤炭生产、经营秩序,促进煤矿安全生产,提高煤炭工业整体素质,推动煤炭工业和地区经济持续健康发展。

  二、关井压产的范围和目标

  予以取缔的矿井:

  (一)无采矿许可证和煤炭生产许可证的各类小煤矿。

  (二)在国有煤矿矿区范围内,1997年1月1日以后开办的各类小煤矿。

  予以关闭的矿井:

  (一)国有煤矿矿区范围内,1997年1月1日以前开办,已取得采矿许可证,但未取得煤炭生产许可证,影响国有煤矿安全生产的各类小煤矿。

  (二)国有煤矿矿区范围外,已取得采矿许可证,但未取

  得煤炭生产许可证的小煤矿,全部停产整顿,到1999年2月底仍达不到煤炭生产许可证发放条件的,予以关闭。

  (三)开采高硫高灰煤,又无有效降硫降灰措施的小煤矿。

  (四)在国有煤矿矿区范围内,1997年1月l日前开办,已取得采矿许可证和煤炭生产许可证,但布局不合理,影响国有煤矿长远发展和安全生产的小煤矿。

  按照国家有关部门下达的任务,1999年全市关闭非法和布局不合理煤矿229处,压减煤炭产量154万吨。具体实施步骤是:2月底前由产煤区政府下达关闭和停产整顿通知单;6月底前关闭;年底验收。

  三、有关政策措施

  (一)关井压产期间,一律停止审批新办煤矿。对应予取缔和关闭的各类煤矿不颁发或换发补发采矿许可证、煤炭生产许可证和营业执照。

  (二)对合法开办、予以关闭的矿井,切实关闭后,给予一定补偿。具体补偿办法由市财政局商有关部门研究制定,报市政府批准后执行。

  (三)已经关闭的矿井,检查验收时须达到以下标准:

  1.煤炭管理部门撤销开办煤矿企业的批准文件,煤炭、地矿、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分别吊销《煤炭生产许可证》、《采矿许可证》和《营业执照》;

  2.生产建设等技术资料和地质资料上缴煤炭管理部门;

  3.公安部门清理并统一处理火工品;

  4.矿井井筒完全毁闭,井口场地得到平整,矿井生产设备和供电、通信线路以及供水管路等全部拆除,不留作业人员,矿井财产得到妥善处理。

  四、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对关井压产工作的领导,成立北京市煤炭行业关井压产工作领导小组,由常务副市长刘淇同志任组长,副市长岳福洪、刘海燕同志任副组长,市政府副秘书长柳纪纲同志任秘书长,市经委、市政府农林办、市计委、市政府法制办、市地矿局、市地方煤炭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市地煤办)、房山区政府、门头沟区政府、北京矿务局、市监察局、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国税局、市地税局、市乡镇企业局、市环保局、北京供电局、北京铁路分局为小组成员单位。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是对关井压产工作进行组织、指导、协调、监督和检查。市地煤办为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

  房山、门头沟区政府也要成立以主要负责同志为组长的关井压产领导小组,加强对本区关井压产工作的组织领导。同时,建立由煤炭、地矿、工商、监察、公安、环保、电力等部门组成的关井压产执法监察队伍,进行联合执法监察和检查验收。两区政府要切实做好宣传动员工作,安排好群众生活,保证社会稳定。

  五、进一步加强对煤炭生产经营秩序的整顿

  关井压产工作要与整顿煤炭生产经营秩序相结合。市地方煤炭主管部门要严格按照条件审批煤炭生产许可证和煤炭经营许可证,查禁无证非法生产和经营活动,惩处不正当竞争等违法行为。要加强煤炭出口业务管理,本市煤炭出口业务由市经委、市计委、市对外经贸委实行统一协调管理,并责成市地煤办负责日常工作。目前除担负国家煤炭出口计划任务的北京矿务局和市地方煤炭工业总公司两个单位外,其它单位不得从事出口北京煤炭的业务,也不得变相以国内买断的方式出口北京煤炭。

  实行关井压产,是国务院作出的重大决策,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各级政府及其有关部门一定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层层落实责任制。要采取经济的、行政的、法律的手段,动员各方面力量实行综合治理,把关井压产工作抓紧抓细,抓出实效。

  一九九九年一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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