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政发[1999]13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市属机构:
经1999年3月30日北京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决定:
任命强卫为北京市公安局局长;免去张良基的北京市公安局局长职务。
任命范伯元为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主任;免去邹祖烨的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主任职务。
任命辛铁樑为北京市人事局局长;免去高云厚的北京市人事局局长职务。
一九九九年四月六日
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强卫等6名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京政发[1999]13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市属机构:
经1999年3月30日北京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决定:
任命强卫为北京市公安局局长;免去张良基的北京市公安局局长职务。
任命范伯元为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主任;免去邹祖烨的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主任职务。
任命辛铁樑为北京市人事局局长;免去高云厚的北京市人事局局长职务。
一九九九年四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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