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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发文字号] 京政发〔1999〕45号
  2. [发布日期] 1999-12-28
  3. [有效性]

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首都各界迎接新世纪和新千年庆祝活动燃放礼花的公告

京政发[1999]45号

  为隆重、热烈庆祝新世纪和新千年的到来,定于1999年12月31日晚至2000年1月1日凌晨举办首都各界迎接新世纪和新千年庆祝活动。依据《北京市关于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规定》,市人民政府决定:2000年1月1日凌晨在玉渊潭公园、北京西站南广场、长安街羊坊店路口燃放礼花。

  为做好2000年1月1日凌晨燃放礼花的各项准备工作,市人民政府决定1999年12月30日晚在玉渊潭公园、北京西站南广场、长安街羊坊店路口试燃放礼花。

  希望广大市民遵守法规,自觉维护公共秩序,注意安全,确保迎接新世纪和新千年庆祝活动安全、顺利举行。

  特此公告。

  北京市人民政府        

  一九九九年十二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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