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政发[1996]25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市属机构:
经1996年9月6日北京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决定:
任命高佐之为北京市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主任;免去李俊华的北京市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主任职务。
特此通知。
北京市人民政府
一九九六年九月二十五日
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高佐之、李俊华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京政发[1996]25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市属机构:
经1996年9月6日北京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决定:
任命高佐之为北京市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主任;免去李俊华的北京市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主任职务。
特此通知。
北京市人民政府
一九九六年九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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