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政发[1997]22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市属机构:
经1997年7月18日北京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决定:
任命齐国生为北京市审计局局长。
特此通知。
一九九七年八月十四日.
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齐国生同志任职的通知
京政发[1997]22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市属机构:
经1997年7月18日北京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决定:
任命齐国生为北京市审计局局长。
特此通知。
一九九七年八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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