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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发文字号] 京政发〔1993〕48号
  2. [发布日期] 1993-09-15
  3. [有效性]

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授予北京市建筑设计研究院“首都建筑设计突出贡献设计研究单位”称号的决定

京政发[1993]48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总公司:

  北京市建筑设计研究院是本市大型建筑设计研究单位,建筑设计水平居全国同行业前列。建国以来,该研究院承担了首都许多重要建设工程的设计。尤其是近年来,北京市建筑设计研究院不断解放思想,深化内部改革,在完成建筑工程设计和研究任务的同时,积极推进科学技术(CAD)的应用,大大提高了建筑工程设计水平,有的已达到或超过国际先进水平。他们经过3年团结奋斗,研制成功的集建筑、结构、设备、电气概算等专业为一体的超大型建筑集成化微机辅助设计系统(Hi-CAD)软件成果,是计算机应用技术在建筑设计方面的重大突破,填补了国内空白。

  在今年全国勘察设计单位“百强”评比中,北京市建筑设计研究院名列第七位,并被评为民用建筑设计第一名。

  为了表彰该院在首都城市建筑工程设计方面的突出贡献,市政府决定:授予北京市建筑设计研究院“首都建筑设计突出贡献设计研究单位”荣誉称号;授予该院计算机所“团结奋斗、开拓进取先进集体”荣誉称号。

  市政府号召全市城建系统和科技战线的广大职工向他们学习。学习他们在科学技术应用上勇于开拓。刻苦实践、赶超国际先进水平的进取精神,学习他们努力钻研建筑设计技术的科学态度,学习他们不断推动首都经济和城市建设更快发展的奋进精神。

  希望北京市建筑设计研究院再接再厉,为首都建设作出新贡献。

  1993年9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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