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政发[1994]57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市属机构:
1994年9月9日北京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决定:
孙家骐为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局长(兼)。
林浦生为北京市高等教育局局长。
免去陈忠的北京市高等教育局局长职务。
特此通知。
一九九四年十月二十一日
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孙家骐等3名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京政发[1994]57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市属机构:
1994年9月9日北京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决定:
孙家骐为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局长(兼)。
林浦生为北京市高等教育局局长。
免去陈忠的北京市高等教育局局长职务。
特此通知。
一九九四年十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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