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政发[1994]6号
首都规划委办公室、市计委、市市政管委、市经贸委、市规划局、市规划研究院、市房管局、市土地局、市地铁总公司:
为适应首都城市市政建设发展的需要,市政府决定:通过对地铁五号线(北苑―宋家庄)建设与沿线物业的开发,筹集资金,以促进地铁五号线建设的实施。市政府批准了市规划研究院《关于地铁五号线建设与沿线物业开发规划的方案》,并批复如下:
一、市市政管委负责协调地铁五号线建设与沿线物业开发建设的各项工作,市地铁总公司具体负责组织实施。
二、市规划局负责拟定地铁五号线沿线开发地块的详细规划及设计要求。
三、市规划部门对地铁五号线已确定的地块实行规划管理,并统一安排其建设项目。
四、东城、崇文、朝阳、丰台区政府以及地铁五号线沿线开发地块内的有关单位,要按以上要求,积极配合做好地铁五号线建设的有关工作。
附:市城市规划研究设计院《关于地铁五号线建设与沿线物业开发规划的方案》
1994年1月20日
关于地铁五号线建设与沿线物业开发规划的方案
市政府:
为解决我市市区南北交通不畅的问题,根据市政府领导同志指示精神,我们对地铁五号线(北苑―宋家庄)建设与物业开发相结合的可能性作了研究,制定了开发规划方案,现报告如下:
一、地铁五号线全长27公里,共建24座地铁车站。有条件作为物业开发的用地有29块,其中可作为写字楼、商业等用途的公共建筑开发用地21块,公共建筑和车辆段综合开发用地3块,居住开发用地5块。
二、地铁五号线沿线物业开发总用地面积142公顷,其中公共建筑开发用地46公顷,综合开发用地49公顷,居住开发用地47公顷。
三、地铁五号线建设与沿线物业开发规划分三段:
(一)北段(北苑―大屯)长8.3公里,开发用地面积63公顷;
(二)中段(大屯―崇文门)长11.5公里,开发用地面积28公顷;
(三)南段(崇文门―宋家庄)长7.2公里,开发用地面积51公顷。
四、初步估算可开发建筑面积250―275万平方米(含地下一层,下同)其中公共建筑150―180万平方米,综合开发建筑28万平方米,居住建筑67万平方米。
以上方案如无不妥,即冻结地铁五号线拟开发区域的土地作为地铁建设招商用地。
妥否,请批示。
附:地铁五号线物业开发用地汇总表
北京市城市规划研究设计院
1993年1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