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政发[1993]38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委、办、局,有关总公司:
市计划委员会、市经济委员会《关于集中力量支持重点工业企业发展的请示》,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1993年8月9日
关于集中力量支持重点工业企业发展的请示
市政府:
为了保持本市国民经济发展的好势头,真正抓住机遇、珍惜机遇、用好机遇,根据中央关于加强宏观调控的指示精神,在当前金融形势趋紧的情况下,必须采取相应的政策,下决心集中有限的力量,对本市工业企业中69个利税大户(都是年实现利税千万元以上的)实行重点支持。
这69个利税大户中,地方国有骨干企业52个,集体企业8个,全民与集体合营企业1个,外商投资企业8个。其中:轻工行业22个,汽车行业1个,机械行业11个,纺织行业7个,建材行业5个,医药行业4个,化工行业3个,电子行业3个,首钢、有色金属加工行业等3个。
这69个利税大户虽然只占地方独立核算工业企业户数的2%,但实现利税却占地方独立核算工业企业实现利税总额的75%左右。支持这些企业发展,对稳定本市工业经济,保证财政收入,促进首都建设全面发展,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全市各部门都必须从大局出发,在资金、外汇、物资、能源、交通运输等各个方面,给予大力配合和支持。
上述企业在得到政府支持的同时,更要振奋精神,勇于克服困难,苦练内功,深化改革,加速经营机制转换,加速技术改造步伐,加速产品升级换代,大步走向市场,在愈益激烈的市场竞争中,保持并巩固自己的优势地位,为本市经济的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
以上意见如无不妥,请批转执行。
附:69个年实现利税千万元以上的企业名单
北京市计划委员会
北京市经济委员会
1993年7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