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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发文字号] 京政发〔1993〕37号
  2. [发布日期] 1993-08-09
  3. [有效性]

北京市人民政府批转市计委市经委关于集中力量支持一批工业重点项目建设请示的通知

京政发[1993]37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委、办、局,有关总公司:

  市计划委员会、市经济委员会《关于集中力量支持一批工业重点项目建设的请示》,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1993年8月9日    

关于集中力量支持一批工业重点项目建设的请示

市政府:

  今年上半年,本市工业经济运行保持了较高速度,经济效益情况全面改善,一批重大的工业后劲建设项目进展顺利。但是,由于建筑材料价格上涨过猛,企业自筹资金能力不足,加上金融秩序有些混乱等问题,使得重点工业项目建设资金落实不够理想,有些已经影响工程的进展。为积极贯彻中央关于加强宏观调控的指示精神,加强政府对经济工作宏观调控的力度,加快“八五”规划内项目的建设,增强本市工业发展后劲,特别是提高支柱产业的发展水平,当前急需集中力量抓好重点项目的建设。为此,特选定一批建设项目(共18项)及3个开发区(基地)作为本市重点支持的工业建设项目。所选项目中,汽车、机械行业7项,电子行业6项,建材和医药行业各2项,化工行业1项。为保证这批项目建设的顺利进行,我们提出如下意见:

  一、各建设单位应切实加强领导,认真搞好工程建设管理,挖掘潜力,筹措资金,精打细算,杜绝浪费,提高统筹管理水平。

  二、各有关部门应在资金、外汇、物资、能源动力、运输等方面给予重点支持,及时帮助解决问题,以确保工程按期建成投产,发挥效益。

  以上意见如无不妥,请批转执行。

  附件:本市工业重点建设项目表

  北京市计划委员会        

  北京市经济委员会        

  1993年7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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