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政发[1993]37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委、办、局,有关总公司:
市计划委员会、市经济委员会《关于集中力量支持一批工业重点项目建设的请示》,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1993年8月9日
关于集中力量支持一批工业重点项目建设的请示
市政府:
今年上半年,本市工业经济运行保持了较高速度,经济效益情况全面改善,一批重大的工业后劲建设项目进展顺利。但是,由于建筑材料价格上涨过猛,企业自筹资金能力不足,加上金融秩序有些混乱等问题,使得重点工业项目建设资金落实不够理想,有些已经影响工程的进展。为积极贯彻中央关于加强宏观调控的指示精神,加强政府对经济工作宏观调控的力度,加快“八五”规划内项目的建设,增强本市工业发展后劲,特别是提高支柱产业的发展水平,当前急需集中力量抓好重点项目的建设。为此,特选定一批建设项目(共18项)及3个开发区(基地)作为本市重点支持的工业建设项目。所选项目中,汽车、机械行业7项,电子行业6项,建材和医药行业各2项,化工行业1项。为保证这批项目建设的顺利进行,我们提出如下意见:
一、各建设单位应切实加强领导,认真搞好工程建设管理,挖掘潜力,筹措资金,精打细算,杜绝浪费,提高统筹管理水平。
二、各有关部门应在资金、外汇、物资、能源动力、运输等方面给予重点支持,及时帮助解决问题,以确保工程按期建成投产,发挥效益。
以上意见如无不妥,请批转执行。
附件:本市工业重点建设项目表
北京市计划委员会
北京市经济委员会
1993年7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