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政发[1991]17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总公司:
1990年,市政府在继续坚持对法规、规章执行情况开展普遍检查的同时,确定了30项法规、规章为重点检查项目,并进一步推行年度执法工作目标考核制度,促进了行政执法工作。经年终考核评比,市政府确定的30项重点检查项目,执法较好或有进步的有28项,占重点检查项目总数的94%。
实践证明,在行政执法中,确定重点项目并实行目标考核,是突出重点,以点带面,不断提高依法行政水平的好制度,必须长期坚持下去。今年,市政府决定,将《北京市禁止赌博条例》等34项法规、规章(项目名称附后)列为重点检查项目。现将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重点项目负责单位要制定出切实可行的执法工作目标和实施方案,于3月底前,送市政府法制办公室核报市政府。市政府法制办公室在目标的确定、分解、实施、考核等各个环节上,要加强指导、协调和检查、监督。
二、今年是实行法规、规章重点检查和执法工作目标管理制度的第5年,为了进一步完善这一制度,全市各级行政执法机关要认真总结经验,加强对此项工作的研究。执法工作的关键是坚持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坚持经常,并逐步程序化、规范化。
三、重点项目的检查工作要同加强廉政建设和治理乱罚款、乱收费、乱摊派的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对行政执法人员要继续深入开展“廉政为民、勤政为民”和“廉洁奉公,严肃执法,为民服务,管好首都”的教育,进一步提高广大执法人员严格执法和规范执法的水平。
四、各重点项目的检查,要与《北京市行政执法和行政执法监督暂行规定》的执行紧密结合起来,通过重点项目的贯彻实施,提高全市的依法行政水平。
五、今年行政执法重点检查工作,除市政府确定的34 项外,按以往规定,凡国务院和市人大常委会部署的检查任务,均应列为工作重点;各区、县政府和市政府各委、办、局还应结合本地区、本部门的需要,加列各自的重点,并列入重点考核范围,认真落实。
六、重点项目的检查结果,由项目负责单位作出总结,于12月10日前送市政府法制办公室汇总上报;重点项目工作目标的实施情况由各委、办法制处和各区、县法制办公室负责组织考核评比,考评结果于12月15日前送市政府法制办公室。今年,市政府将继续对执法工作目标的落实情况进行检查、评比和表彰。
附:《北京市人民政府1991年检查法规、规章执行情况的重点项目》
北京市人民政府1991年检查法规、规章执行情况的重点项目
序号 法规、规章名称 负责单位
1 北京市禁止赌博条例 市公安局
2 北京市水利工程保护管理条例 市水利局
3 北京市农村林木资源保护管理条例 市林业局
4 北京市农业联产承包合同条例 市政府农办
5 北京市图书报刊音像市场管理条例 市广播电视局、市新闻出版局
6 北京市城市绿化条例 市园林局
7 北京市文物保护管理条例 市文物局
8 北京市行政执法和行政执法监督暂行规定 市政府法制办
9 北京市城乡集市贸易管理规定 市工商局
10 北京市实施《罚没财物和追回赃款赃物管理办法》的若干规定 市财政局
11 北京市控制社会集团购买力管理暂行办法 市财政局
12 北京市行政性、事业性收费审批管理暂行办法 市物价局
13 北京市外商投资企业发票管理暂行办法 市税务局
14 北京市外地人员务工管理办法 市劳动局
15 北京市劳务市场管理暂行办法 市劳动局
16 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的若干规定 市技术监督局
17 北京市工业产品质量监督行政处罚规定 市技术监督局
18 北京市市属全民所有制企业法律顾问工作暂行办法 市经委
19 北京市劳动保护用品经营业管理暂行办法 市一商局
20 北京市古树名木保护管理暂行办法 市园林局
21 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条例 市环保局
22 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严厉禁止随地吐痰、随地乱扔乱倒废弃物的规定 市环卫局
23 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坚决防治蚊蝇孳生的规定 市环卫局
24 北京市房屋买卖管理暂行规定 市房管局
25 北京市城镇节约用水管理办法 市节水办
26 北京市防止非正常死亡事故目标管理办法 市劳动局、市公安局、市体委、市卫生局
27 北京市交通安全责任制暂行规定 市公安局
28 北京市防火安全责任制暂行规定 市公安局
29 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办法 市教育局
30 北京市歌厅管理暂行办法 市文化局
31 北京市建设工程质量管理监督办法试行) 市建委
32 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的暂行规定 市建委
33 北京市城市建设规划管理暂行办法 市规划局
34 北京市社会团体管理的若干规定 市民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