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务公开 > 政策服务 > 政府文件 > 1986-2014政府文件 > 市政府文件
  1. [发文字号] 京政发〔1991〕29号
  2. [发布日期] 1991-04-18
  3. [有效性]

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北京市“八五”星火计划发展纲要》的通知

京政发[1991]29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总公司,各高等院校:

  市科委、市政府农林办公室制订的《北京市“八五”星火计划发展纲要》,已经市政府批准,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农业的发展,一靠政策,二靠科技,三靠投入,但最终还是靠科学解决问题。因此,各级政府必须把依靠科技进步振兴农业作为一项重要战略措施,坚持不懈地抓下去。有关部门要紧密配合,加强协作,大力抓好农业科学技术的推广应用工作,为推进“八五”星火计划的全面实施,加速首都农业现代化建设和农村经济持续、稳定、协调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

北京市“八五”星火计划发展纲要

  一、“七五”星火计划执行情况

  北京市“七五”星火计划下达后,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紧紧围绕首都农村经济发展战略,精心组织,认真实施,取得了显著的成绩,对郊区农村经济的发展产生了广泛而深刻的影响。

  1986~1990年,全市共安排国家、市、区(县)星火计划项目1083项,累计新增产值30.4亿元,新增利税6.5亿元,节、创汇6092万美元。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品种980多项(个)。培训农民技术人员和经营管理骨干30 万人。星火计划预定的“十、百、千、万”目标已于1989 年底提前一年实现。

  星火计划的实施,把“经济建设必须依靠科学技术,科学技术工作必须面向经济建设”的战略方针落到实处,为科学技术工作大规模地进入农村,推动科技兴农,促进乡镇企业健康发展,以及农村产业结构的调整发挥了引导和示范作用。

  “八五”期间,我们要进一步解放思想,奋力开拓,把执行星火计划引向深入,提高到新水平,为加速首都农业现代化建设和农村经济持续、稳定、协调发展做出新贡献。

  二、“八五”星火计划指导思想及发展重点

  北京市“八五”星火计划的指导思想是:认真贯彻党的十三届七中全会精神和《国务院关于依靠科技进步振兴农业加强农业科技成果推广工作的决定》(国发〔1989〕78号),为实现郊区“八五”农村经济建设总目标,继续坚持以科技振兴农村经济的宗旨,发扬改革创新精神,推进“八五”星火计划向纵深发展。要在“七五”的基础上,提高水平,扩大规模,综合配套,完善服务,为京郊农村实现小康目标再上新台阶。

  “八五”星火计划的发展重点是:

  (一)围绕粮食和副食品现代化商品基地建设及农业综合生产能力的提高,开发为城市人民服务及首都市场需要的粮食、蔬菜、畜禽、水产、干鲜果品等生产、加工、储运综合配套技术,建立科研生产示范基地;

  (二)以区域开发和科学合理利用当地资源为重点,组织多学科、多部门对不同类型的区域进行综合开发试点,为优化产业结构,引导和推动区域性支柱产业的形成进行示范;

  (三)推动企业的科学技术进步,引导乡镇企业尽快走上依靠科技上水平,提高素质求发展的轨道;

  (四)因地制宜,突出重点,加强新技术的引进、开发和适用技术的推广应用,加速星火燎原。

  三、“八五”星火计划总目标

  “八五”期间,我市星火计划的总目标概括为双“十、百、千、万”。即在“八五”期间,抓好十个星火技术密集区,组织十余项农业综合配套技术开发;研究、引进和开发百项(个)农业新技术、新品种,开发、生产百种重大工业新产品;组织推广千项科技成果,对千余个乡镇企业进行“管理诊断”;提高农民素质,培训农业技术和管理骨干各一万名。

  (一)围绕粮食、副食品现代化商品基地建设,研究、开发和推广十余项农业综合配套技术,并按系统工程组织实施。

  1、京郊不同生态类型、不同种植方式的“吨粮”高产模式化栽培配套技术;

  2、粮食中低产区改造及综合治理示范工程;

  3、沙荒地综合开发治理示范工程;

  4、山区小流域综合治理示范工程;

  5、玉米杂交种生产技术开发、系列化服务体系建设;

  6、大白菜良种选育、丰产栽培及采后贮藏配套技术;

  7、保护地蔬菜良种、高产栽培及采后加工配套技术;

  8、规模化养猪配套技术;

  9、绒山羊种羊基地建设及牧草业开发综合配套技术;

  10、淡水鱼生产品种合理布局及丰产配套技术;

  11、干鲜果优质、丰产栽培及采后加工、贮藏、保鲜配套技术;

  12、调控施肥综合技术示范工程;

  13、鸡粪无害化处理及综合利用;

  14、北京黑白花奶牛良种选育、规模化高产配套技术及乳制品开发综合技术。

  (二)按照调整、整顿、改造、提高的方针,积极引导乡镇企业调整产品结构,提高经营管理水平,重点支持和发展一批管理水平高、技术先进、经济效益好的技术先导型企业,根据国家产业政策,按照以下原则择优安排:

  1、适合首都郊区发展,并有较好市场前景和经济效益的;

  2、以新技术、新产品开发为主要内容,投资效益比值高的;

  3、以农副产品或当地资源为原料的加工工业;

  4、有出口创汇潜力或能节汇的技术和产品;

  5、节能、节水或治理污染的;

  6、为大工业生产和引进技术配套的。

  (三)加强人才培训,提高劳动者素质。

  本着“实际、实用、实效”的原则,结合生产和工作岗位进行多渠道、多形式的星火培训。农业技术骨干的培训,要求达到农民技术员或具备“绿色证书”资格;工业技术及其管理骨干经培训结业应具备专业水平。

  四、主要措施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星火计划是一项巨大的社会工程,各级政府要加强领导,认真研究和组织星火计划的实施,并继续组织各有关部门的合作,及时解决实施中的问题。要切实加强市、区(县)两级星火计划办事机构的建设,进一步完善乡(镇)科技管理,服务组织,稳定队伍,调整充实力量,以适应“八五”星火计划任务的需要。

  (二)稳定政策,增加投入。

  要继续执行多渠道集资。筹集资金以自筹为主、国家投入为辅。在银行优先安排星火计划贷款的同时,积极发展各级星火计划基金。各级财政要积极支持星火计划基金的建立,到“八五”末期,市级星火计划基金达到一千万元,各区(县)也要根据当地情况,尽快建立地方星火计划基金。

  继续执行《关于北京市扶植和鼓励星火计划的暂行规定》,在落实和用好各级政府扶植星火计划实施的优惠政策的同时,进一步制定和完善扶植星火计划的政策。

  (三)建立科学的管理体系,提高星火计划的实施水平。要在“七五”星火计划实施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强星火计划的申报、选项、立项、检查、验收和评奖等基础管理工作。要加强立项前的可行性论证,提高项目的成功率,使星火计划管理工作逐步走向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

  市星火计划仍分市、区(县)两级管理。年度计划仍采用滚动方式制定,分批下达。重大项目仍采用合同管理方式。“八五”期间,新上的星火计划项目,要求技术起点高,有明确的技术开发或攻关内容。

  (四)要切实加强星火培训工作的领导,搞好规划,加强部门间的合作,进一步解决培训中的具体问题,培训出一支农业及乡镇工业企业的技术、管理骨干力量。

  (五)充分发挥首都科技优势,进一步贯彻落实“双放”方针,促使更多的科技人员和科技成果向农村的转移。

  1991年1月    


分享:

评价建议

您访问的链接即将离开“首都之窗”门户网站 是否继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