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政发[1990]74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总公司,各高等院校:
1990年11月3日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23次会议决定:
高佐之任北京市机械工业管理局局长;免去李舜的北京市机械工业管理局局长职务。
周昌熙任北京市公用局局长。
特此通知。
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高佐之等三名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京政发[1990]74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总公司,各高等院校:
1990年11月3日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23次会议决定:
高佐之任北京市机械工业管理局局长;免去李舜的北京市机械工业管理局局长职务。
周昌熙任北京市公用局局长。
特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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