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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发文字号] 京政办发〔2010〕15号
  2. [发布日期] 2010-06-08
  3. [有效性]

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北京市2010年推进生活垃圾处理工作折子工程的通知

京政办发[2010]15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市属机构: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北京市2010年推进生活垃圾处理工作折子工程》印发给你们。请有关单位密切配合,抓紧组织实施,确保按期完成任务。

  二〇一〇年五月五日  


北京市2010年推进生活垃圾处理工作折子工程

  一、加快垃圾处理设施建设,推进现有设施污染治理

  1。推进朝阳区生活垃圾综合处理厂和餐厨垃圾处理厂(二期)前期工作。

  主要责任单位:朝阳区政府

  协办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规划委、市环保局、市市政市容委

  2。完成海淀区生活垃圾综合处理厂和餐厨垃圾处理厂可行性研究报审工作;完成六里屯垃圾填埋场污染治理工作。

  主要责任单位:海淀区政府

  协办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国土局、市规划委、市环保局、市市政市容委

  3。丰台区湿解项目和餐厨垃圾处理项目开工建设。

  主要责任单位:丰台区政府

  协办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国土局、市规划委、市环保局、市市政市容委

  4。 平谷区、密云县生活垃圾综合处理厂开工建设。

  主要责任单位:平谷区、密云县政府

  协办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国土局、市规划委、市环保局、市市政市容委

  5。开展京西北、京西南生物质能源厂建设前期工作。  主要责任单位:海淀区、门头沟区政府

  协办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国土局、市规划委、市环保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市政市容委

  6。顺义区生活垃圾焚烧厂(二期)开工建设。

  主要责任单位:顺义区政府

  协办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国土局、市规划委、市环保局、市市政市容委

  7。完成梁家务生活垃圾综合处理中心(一期)立项、征地工作。

  主要责任单位:通州区政府、市市政市容委

  协办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国土局、市规划委、市环保局

  8。东城、西城、石景山、门头沟、房山、顺义、昌平、密云、延庆等区县餐厨垃圾处理项目开工建设。

  主要责任单位:相关区县政府

  协办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国土局、市规划委、市环保局、市市政市容委

  9。推进6座餐厨、果蔬、园林垃圾相对集中资源化处理站建设。

  主要责任单位:崇文区、朝阳区、海淀区、石景山区政府、市公园管理中心

  协办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国土局、市规划委、市环保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市政市容委、市园林绿化局

  10。开展阿苏卫循环经济园区前期工作和阿苏卫生活垃圾焚烧厂建设。

  主要责任单位:昌平区政府、市市政市容委

  协办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国土局、市规划委、市环保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北京市电力公司

  11。推进南宫生活垃圾焚烧厂建设。

  主要责任单位:大兴区政府、市市政市容委

  协办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国土局、市规划委、市环保局

  二、促进垃圾源头分类,加大再生资源回收力度

  12。城八区年度生活垃圾产生量实现零增长,远郊区县增长率控制在10%以下。

  主要责任单位:各区县政府

  协办单位:市市政市容委、市统计局

  13。 600个居民小区垃圾分类达标,实现分类收集、运输和处理。推进在京党政机关、学校垃圾分类达标。

  主要责任单位:各区县政府

  协办单位:市财政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市政市容委、市商务委

  14。推进密闭式清洁站等垃圾分类收集、运输、贮存设备设施改造和建设,配套采用节能环保垃圾分类收集和运输车辆。

  主要责任单位:各区县政府

  协办单位:市科委、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规划委、市环保局、市市政市容委、市交通委、市质监局

  15。在92个乡镇推广垃圾“户分类”经验,建设垃圾分类收集、运输、处理和资源回收设备设施。

  主要责任单位:朝阳区、海淀区、丰台区、门头沟区、房山区、通州区、顺义区、昌平区、大兴区、平谷区、怀柔区、密云县、延庆县政府

  协办单位:市财政局、市规划委、市环保局、市市政市容委、市农委、市商务委

  16。在城八区新建300个再生资源回收站点和2个再生资源分拣中心。

  主要责任单位:市商务委

  协办单位:城八区政府、市发展改革委、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环保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市政市容委、市工商局

  三、规范建筑垃圾管理,推进资源再利用设施建设

  17。落实《绿色施工管理规程》,加强施工现场渣土管理。

  主要责任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委

  协办单位:各区县政府、市环保局、市质监局、市城管执法局

  18。研究制订建筑垃圾处理设施投资政策,推进再生产品资源化利用。

  主要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协办单位:市财政局、市规划委、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市政市容委

  19。开展建筑垃圾综合利用试点工作。

  主要责任单位:市市政市容委、市住房城乡建设委

  协办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国土局、市规划委、市环保局

  四、加强垃圾处理监管,加大政策保障力度

  20。城八区和远郊区县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分别达到99%和 85%。

  主要责任单位:各区县政府

  协办单位:市市政市容委、市统计局

  21.开展垃圾处理设施运行监管系统建设前期工作。

  主要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信息化委、市市政市容委

  协办单位:市财政局、市环保局、相关区县政府

  22。加快制订循环经济园区投资等配套政策。

  主要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协办单位:市财政局、市国土局、市规划委、市市政市容委  

       23。按照垃圾处理调控核算平台要求,落实垃圾处理基准费用和垃圾异地处理经济补偿费用交纳工作。

  主要责任单位:各区县政府

  协办单位:市财政局、市市政市容委

  24。开展市属垃圾处理设施电路集成卡计量系统试点工作。

  主要责任单位:市市政市容委

  协办单位:各区县政府、市财政局

  25。制订垃圾处理设施信息公开制度,高安屯、六里屯、北神树、安定、阿苏卫等垃圾填埋场实行对公众开放制度。

  主要责任单位:市市政市容委、朝阳区、海淀区、通州区、昌平区、大兴区政府

  协办单位:市环保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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