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务公开 > 政策服务 > 政府文件 > 1986-2014政府文件 > 市政府办公厅文件
  1. [发文字号] 京政办发〔1980〕36号
  2. [发布日期] 2005-03-11
  3. [有效性]

1980年京政办发36号

京政办发[1980]36号

中共中央办公厅并请转报先念、耀邦同志:

  《北京日报内参》2556期反映崇文区待业知青经营的便民酒馆停业问题,林乎加、贾庭三同志遵照先念、耀邦同志批示,责成市政府办公厅和崇文区革委会调查了解,限期恢复,已于四月十日开始营业,现将恢复情况报告如下:

  便民酒馆原在崇文区茶食胡同,是用的私人房屋,面积也较小,现因落实私房政策需用,并为扩大营业,这次恢复营业,地点改设在东兴隆街,与原地址相隔一条胡同,营业面积由原来的十多平米扩大到三十多平米,酒桌由原来的两张增加到四张,继续保持合作社性质,实行独立核算,自负盈亏,按劳分配,多劳多得,隶属于崇文门街道联社。酒馆从业人员现有六个知青,两名退休工人。所需货源由财贸部门供给。

  特此报告

  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一九八〇年五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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