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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发文字号] 京政办发〔1999〕58号
  2. [发布日期] 1999-09-01
  3. [有效性]

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北京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加挂北京市人民政府港澳事务办公室牌子有关事项的通知

京政办发[1999]58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市属机构:

  根据工作需要,经市机构编制委员会批准,北京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简称市政府外办)加挂北京市人民政府港澳事务办公室牌子(简称市政府港澳办)。

  市政府港澳办是市政府主管全市港澳工作的办事机构。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对港澳工作的方针、政策,归口管理本市港澳事务。

  二、负责归口审核、审批因公赴港澳地区任务;负责为本市因公赴港澳地区人员颁发通行证件并办理签注。

  三、加强本市与港澳地区的联系,促进各领域的交流与合作。

  市政府外办加挂市政府港澳办牌子后,不增加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

  特此通知。

  一九九九年九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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