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中央及本市有关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工作精神,积极做好疫情防控期间事业单位法人登记及机关群团赋码工作,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全面推行网上业务办理。疫情防控期间窗口原则上不再面对面受理相关业务,全部采取网上申请、受理、审查及核准,通过EMS邮寄提交纸质材料和发放证书。
业单位网上提交登记申请后,准确填写并上传《特快专递委托书》,相关纸质材料通过EMS邮寄我办登记窗口,窗口工作人员收到纸质文件并复核无误后,按邮寄地址回寄相关审批结果文书(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二、延期年度报告报送时间。事业单位向登记管理机关报送2019年度事业单位年度报告的截止时间,暂定延期到2020年5月31日。
业务咨询电话:010-89150249,010-55563982。
北京市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
2020年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