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教育“双减”工作推进情况新闻发布会

发布时间:2021-10-13 15: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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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北京市教委明确交流轮岗对象为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校长(干部)教师
    北京市委教育工委副书记、市教委新闻发言人李奕:首先,交流轮岗的对象是谁?是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校长(干部)教师。具体来说,一是校长层面,交流轮岗的对象为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正、副校长。凡是距离退休时间超过5年的,并且在同一所学校任职满6年的正、副校长原则上应进行交流轮岗。如果有特殊情况不能交流轮岗,可以暂缓,但一般不得超过9年。二是教师层面,交流轮岗的对象为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在编在岗教师。也提出了一个时间要求,凡是距离退休时间超过5年的,并且在同一所学校连续工作6年及以上的教师,原则上应进行交流轮岗。
  • 北京东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干部教师交流轮岗本学年度不少于2000人,力争三年内实现100%
    北京市东城区委教育工委副书记、区教委主任高伟:“先教师后干部、先小学后初中、先骨干后普通”“跨校际,跨学区,跨层级”及“全覆盖,全统筹,全学科”为原则,充分发挥深度联盟、九年一贯、优质资源带和教育集团优秀人才的引领带动作用,本学年度实现干部教师交流轮岗不少于2000人。力争用三年时间,建立起满足需求、科学顺畅的教育人才配置与使用机制,实现东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干部教师100%交流轮岗。
  • 北京:干部教师交流以最基本教育周期为单位
    北京市委教育工委副书记、市教委新闻发言人李奕:孩子的成长是要有一定周期的,不是一周一次课,所以我们也充分考虑到教育供给的持续性和稳定性的特点,在这里,我们在工作方案当中提出,干部教师的交流要以最基本的教育周期为单位,比如说至少是一学期一学年,甚至最好是一个成长周期,比如说三年一个学段,小学也分成低年龄学段和高年龄学段,1-3年级和4-6年级,在这样的学段当中保持教育供给的持续性和稳定性。
  • 北京市场监管部门对培训机构罚没款1534.54万元
    北京市市场监管综合执法总队副总队长、督办贺捷:截至目前,全市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共出动执法人员18218人次,检查线下培训机构9996家次,检查线上培训机构2107家次,接收教育部门移转线索182条,与教育等部门开展联合执法228次,累计立案586件,结案233件,处罚172件,罚没款共计1534.54万元。
  • 北京:切实保障参加交流轮岗校长教师的工资待遇,在绩效工资分配中予以适当倾斜
    北京市委教育工委副书记、市教委新闻发言人李奕:具体体现:我们将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的校长、教师参与交流轮岗和工作绩效作为校长晋级晋升,包括职级的变化和老师的专业技术、职务的评聘和晋升,区级以上骨干教师的评选、评优、评先等方面,各项工作作为重要的条件之一,切实保障参加交流轮岗的校长、教师的工资待遇,在绩效工资的分配当中予以适当的倾斜。